其中的1000人全身被数十斤的铁甲包裹,这是重骑兵,一旦冲锋,几乎无人是其对手。
游牧民族竟然有重骑兵。
高顺心里惊涛骇浪,这不符合游牧民族的天性啊。但如果是真的……
高顺心里担忧,只凭借他们自发的百姓和不过800人的民兵,就算是他自己不断的对他们训练,但是面对重骑兵的冲击,能否抵抗下去,高顺自己都没有信心。
还有,那身后的3000铁骑,手中的弓弩散发冷光,眼睛的冷漠,就是高顺也是心惊。
那是怎样的眼神啊。
那是面对死亡也是神色如常的眼神,那是只有在尸山血海中,经过九死一生之后才能出现的眼神——对死亡的漠视。
不管是对敌人,还是对自己。
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练兵大家,哪怕现在还是初出茅庐,凭着眼光,高顺还能看出来这两支骑兵受到的严格训练。
甚至,
高顺的目光转移向了数量最少,确是最可怕的军队之上。
踏踏踏,100人的部队,厚实明艳的铠甲晃人心神,华贵中透着让人心惊胆战的气势;手上的怪异刀具,只是一眼,实力弱的人就觉得一阵刺痛——那刀具,拥有攻击灵魂的力量。
而且,高顺目光下移,看到战马的铁蹄。
100匹马,400条腿,每匹马的行进间距,步伐速度纹丝合缝,每一步都踏在那看不见的虚线之上。看不出一丝的差异。
输了。
高顺无奈的闭上眼。看到这里,他就已经知道,没有取胜的希望。
高顺目视自己的兄弟,他能感受出有人害怕。这很正常,因为高顺自己也感觉到颤栗。
“怕了吗?”他轻轻问道。
“……”沉默了,恍惚间,才有人缓缓应答,羞愧的低下头。
“没关系,这很正常。不怕死的总是少数。因为我也怕死。”高顺安慰道,不顾民兵们惊讶的眼神。“我也想逃。但当我想起我的父母,家人,妻儿的时候,我就不怕了。”“为了他们,我什么都不怕。”
“必须要拖延时间,就是死,也要给乡亲们足够的时间撤退。”高顺的声音已经抱着死志。步兵对骑兵,而且实力差距巨大,这已经不是什么计谋可以弥补的了。
“做好准备。”高顺下令,精神高度集中,等待着敌人进入攻击范围。
然而——
“自己人,马上准备战斗,匈奴的大军马上就要到了。”张飞的话差点惊得高顺挥下军旗。
援军?
高顺睁大眼睛。
……
150里之外,5万大军,全是骑兵,浩浩荡荡,遮天蔽日。
“前面就是汉人的村庄,天狼神的勇士们,展现你们的勇武吧。”
“嗷嗷嗷,”一个个匈奴骑兵怒吼,南下。
汉人的女人皮肤光滑细嫩,不像草原上的女人一样粗糙松弛;汉人的铁器,兵器,抢过之后能大大的增强自己的战斗力;汉人的茶叶可以舒适肠胃,通便养生;锅碗瓢盆等生活物资,能大大的提高生活质量;丝绸精美华贵,圆润光滑;食物香嫩可口……
南下,是他们最愿意的事情。
“报告,前方有约5000人拦路。”斥候报告了一个让那耶鲁惊讶的消息。
那耶鲁,匈奴一族的猛将,其勇武在左贤王的手下足以挤进前五,乃是不可多得的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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