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
李玫又继续说道:“和代言人比起来,品牌大使的地位就稍微逊色些了。一句话概括即是,代言人的主要功能是为品牌代言,把用户对明星的感情投射到品牌上;而大使的主要功能是宣传,他们要做的就是以一己之力为品牌、产品带来实际的销量和品牌好感。”
如果说品牌代言人代表的是品牌形象,那么品牌大使,就是单纯的帮品牌卖货了。
一般情况下,品牌大使或者形象大使们会通过自身的人气及影响力,针对不同区域展开宣传。但大家的分工较明确,每个明星负责的产品或区域有限。
大使没有代言人那么吸金,但有一点福利倒是蛮不错,就是品牌旗下的产品可以随时拿来用。
明星的穿着一向属于天价消费,而人美钱多的明星们也不会傻到每件都自掏腰包,他们常用的方式就是跟大牌借,穿完再还回去。对于品牌来讲,考量明星信誉的方式,就是看关系了。简单来说,自家的大使、代言人当然是优先拿“绿卡”啦。
“至于品牌挚友,它的地位就更低了。说的直白点,品牌挚友的角色更像是个备胎,在成为正式的代言人之前,往往要经历一段实习考察期。明星一般以年为单位,和品牌进行宣传合作,而且这种宣传是没有报酬的,也没有免费的产品可以用,明星得到的好处仅是可以借到最新款产品。”
李玫的话像一把利刃刺破了魏景明脆弱的内心。
但这也不是绝对。
在国内,相对于大使来说,品牌挚友的数量其实不算多。而且给品牌挚友身份的,都是些顶级奢侈品牌、时装和珠宝品牌居多。尤其是一些顶级的珠宝品牌,在品牌的历史上重来没有出现过代言人和大使,所以品牌挚友就是唯一title了。
这些珠宝品牌定价极高,客户群体很稳定,根本不需要花费金钱找明星代言,反倒是明星要去绑定品牌提升自己的逼格,前提你是顶流明星。
之所以在国内,明星的品牌头衔鱼龙混杂,各种新title层出不穷,反映出品牌们对中国市场的“重视”,说白了,也就是中国市场太大,人多钱也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社交媒体的产物。一方面,品牌需要明星带货,明星也需要品牌包装自己时尚形象,“双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呢?
可见,品牌代言人、品牌大使、品牌挚友,不同的称谓背后的权益区隔大了去了,可不能傻傻分不清,以为品牌请个明星就以为是代言了。
不管是大牌小牌,粉丝们的购买能力要比我们想象中的强大很多。虽然娱乐圈和时尚圈,是两个互有交集又相互独立的系统,但一个公认的事实是,娱乐圈和时尚圈已经慢慢开始融合了,回望那些超流量明星们,咖位高的时尚资源一般不会很差,而时尚资源好的,也总能在屏幕上多露个脸。
如今,越来越多的大牌亮出了年轻化的底牌,他们首先要做的,就是从代言人开始拉拢90后。
正如每个产品都有特定的受众群,每个受众群也需要相应的代言人来倾听他们的声音。外资品牌针对不同市场、消费人群、渠道、价格等不断细分,使得每个群体都能买到满足其需要,同时符合其购买力的产品,这样就可以实现市场的全覆盖。与其相应的,也需要实现代言人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