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淳未无意中说的这些,林知未从未想过。
说来也怪,她这异常挑剔、情感迟钝的性子,确实是对白梦离不一样。
可能当初所谓的大发善心,留下白梦离,其实就是整日里,只有她与林淳未相伴,太过寂寞无聊了,她想将她当作宠物养的吧。
毕竟那时候的白梦离,圆滚滚的身子,又白又亮,花纹贼美,夏天盘成一圈,躺进去,特别凉爽,还可以用蛇尾托着她,轻轻摇晃,如同就荡秋千一般,很快便能入眠,是午睡必备的良器。
而不像林淳未那个废物,只知吃鸡和拉屎。
“阿离,你待会走的时候,去前面的药铺,拿一盒我新做的大换药,给烧饼铺的芸娘送过去。”
白梦离皱了皱眉心,说:“她又被那狗男人打了?”
林知未点了点头。
白梦离气道:“今晚我去显身吓吓那个狗男人!”
林淳未说:“然后吓死了,我和知未去阴曹地府替你捞人。”
虽说白梦离是只六百岁的妖,但得了林知未赠与的天灵紫金玄丹,加起来有一千六百年的道行。
可是,她七情六欲完全未断,那路见不平的事是太多太多。
大约是三百年前,她干过一件,就是为了打抱不平,显了真身把凡人吓死。
结果,林知未卖着老脸,去酆都城捞人,这才挽救了白梦离一条狗命,没有酿成什么大祸。
从那以后,白梦离再也不敢乱冲动,跟着林知未潜心修行。
白梦离没好气地说:“行行行!我就信老天长眼,会收了那狗男人!”
林知未的心思已经全部收回,放在做菜上。
林淳未有一点没说错,她确实有强迫症,她决定了一件事,那就一定要去做。
既然不能炖山鸡,但是还可以煲一只普通的小鸡仔。
于是,她又去市集买了一只小鸡仔回来了。
她将那只小鸡仔拔了毛,剁成小块,放入小米椒和尖椒,再配上生姜葱段调料,做了一道小米椒爆炒小公鸡。
林淳未看着又红又绿的辣椒,不敢下筷子,最近吃林知未做的黑暗料理实在太多,他直戳白梦离:“你先吃。”
白梦离毫不客气地夹了一块鸡块,嚼着嚼着,便辣得她直蹙眉头。
林知未期待地问道:“怎么样?像不像杏花楼的味道?”
白梦离连灌了三大碗水,才缓过劲来,撇着嘴,摇了摇头。
林知未知道自己又失败了。
成为御厨,是林知未突然给自己立下的目标。
此前,她只想做一个混吃等死的平凡人类,可是千年过去,这日子是越发觉得无聊。
直至有一日,她突然看到她经常光顾的杏花楼门前,贴了一张告示,招聘厨师。
一经询问,原来先前的厨师进京参加厨师大赛,拔得头筹,被选入宫当御厨了。
这神奇的人生!
着实令人羡慕!
林知未便突发奇想,人生漫漫,如此无聊,不如她也去做一名御厨吧。
她将这个想法说出来之后,林淳未立即说她脑子坏了,只需要用手指随意点点,就能变出一桌佳肴美馔来,还需要学做饭?
白梦离却说,只要是林知未想做的事,她白梦离都无条件支持她。
看!这就是闺中密友与只知吃饭和拉屎的弟弟的区别。
打那之后,林知未便开始潜心研究人间美食,坚决禁用任何法术。
她决定要去杏花楼当一名厨子,上个月,老板出的题食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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