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教授很有名望不假,但是只要他在病历里客观记录描述了你的梦游经历和事件,鉴定中心的专家应该也会有自己的判断。精神和心理方面的事情本来就有很多说不清楚或者说法不一的地方。如果另外找医生重建病历档案,会给人临时拼凑的印象,除非你让医生编造你看病的历史记录。但这恐怕不太好。”
跟邱律师一起讨论下一步辩护计划的时候,邱律师否定了馨雅的提议。
最后我们跟邱律师达成共识:还是以汪教授那儿检查治疗的病历档案,然后将所有的梦游事件、每一次事件的处理结果,包括医院治疗和派出所的调解、处罚,都形成书面材料并附上相关录像、录音和纸质证明,由邱律师出面申请对我的精神病司法鉴定。
搜集和整理这些材料,很费精力。我说我自己来,馨雅不放心,一定坚持这个工作由她来做。
自己家里的录像资料比较容易,医院治疗伤病的证明也不算复杂,到派出所接受问询或者处罚的记录应该也能弄到,但发生在街头或者别人店铺里的事情,需要求别人帮忙才能获取,有的时间久了记录已经被抹掉了,而被抹掉的这部分,如果当初给派出所的备份没有了的话,还要说服别人在证明材料上签字。
馨雅为那些证明材料进进出出,里里外外忙乎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总算是把材料准备得差不多了,交给了邱律师。
过了一段时间,邱律师通知我们说,精神病鉴定没有通过。
“为什么?”本来这个结果是可以预想到的一种可能,馨雅听说了仍然惊慌失措。
邱律师说,鉴定报告上没写那么仔细,但他当面询问了一下参与鉴定和讨论的人员,人家解释说,国外对梦游产生的后果的法律责任也是有分歧的,在我国梦游到像我这样程度的难以想象,案例是有限的,并且所有梦游事件似乎都是恶行。
“怎么能这么说?被人打伤了算是恶行吗?他跳楼摔断腿了惹着谁了,也算恶行?”
邱律师轻轻拍了拍馨雅的手臂,安慰说:“别激动,别激动。其实他为什么被打伤的,你并不知道,对吧?他还没来得及走远就摔伤断了腿,如果没摔断腿你知道他准备去干什么?”
靠!?这潜台词不就是说我梦游肯定是准备去违法乱纪干不法勾当呗,只是没能得逞罢了。
怨邱律师也没用,我想他不过是转达了鉴定人员的意思。我想起了汪教授当时也对这个现象表示怀疑和不解的。
馨雅仍然还是按耐不住:“如果这样那不是一点缓都没有了?”
“也不完全是那样。鉴定组在报告中如实说明了他的梦游事实,免于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没有,能不能酌情轻判或者轻判多少那就要看法官的了。”
尽管邱律师的话为我们保留了一点期待的空间,馨雅却完全是一副崩溃的神情。
看着馨雅身心疲惫、日渐消瘦的样子,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仅此也就罢了,馨雅还一直惦记着桂梅在我家失魂落魄、用拳头猛砸自己脑袋自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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