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出了名的最分裂城市,贫民窟和富人区。
富人区的人高人一等,而平民窟的人命如草芥。
小诗还有一个病重的母亲,为了赚钱,每天都会做很多事。
白天洗衣,给人做钟点工,晚上会去宵夜摊打零工,赚钱为母亲买药,剩余的时间就用邻居家的手机打游戏赚钱。
给邻居十元借用手机,打一下午游戏帮网友上分就能赚九十元。
小诗还说,平民窟约等于没有治安,白天还在和她有说有笑的叔叔,可能会莫名其妙被人乱棍打死。
也会有大量的平民被富人猎杀。
平民窟的居民没有人权,也没有自由。
他有跟小诗说过,滨城的繁华,治安很好,是一个法治社会。
小诗很向往,也说过,总有一天,她要逃离平民窟,然后倾尽一生去改变平民窟的命运。
小诗现在攒够了钱,过来找他。
他忽然很期待见到这个与他同龄的小男孩。
然后邀请他到家里来,一起打游戏上分。
与此同时,南城平民窟。
小诗端着刚熬好的中药来到卧室。
女人咳得很厉害,屋子里有一股浓浓的中药味儿。
女人蓬头垢面,靠在床头,她见到小诗进来了,将遮挡住眼睛的头发捋到耳边。
虽然脸色很苍白,却不难看出,她很美,也很年轻。
不过二十五六岁,长着倾国姿色。
她的美,是一种深入骨子里的媚,因着性格温婉,暗淡了几分,却也有着鲜少人能与之相比的素颜美。
只可惜,断了一只手臂,看上去有些弱不经风。
小诗将药端到床边:“妈咪,喝药了。”
宋楚曼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儿,眉眼渐渐长开了,越来越像一个人。
小巧的鼻梁下,一张樱桃小嘴,一双狐狸眼微微笑着,眉形很立体,给人一种英气十足的感觉。
她的皮肤很白,让五官看上去越发的精致,像是一个乖巧的瓷娃娃。
即便是穿着麻衣,也遮盖不住她本身的气质。
就像是富人区某家的千金大小姐流落在贫民窟。
她看着看着,有些失神。
小诗又说:“妈咪,该喝药了。”
宋楚曼这才回过神来,接过了她手中的药,眼眸微红,愧疚的说:“小诗,是我拖累你了……”
“妈咪,以后你不能再说这样的话,小诗长大了,本就应该照顾你。”小诗不悦的蹙起眉。
“如果我的身体好,你也不会这么小就这么辛苦,一想到这里,妈咪心如刀割,恨不得死了才好。”
小诗心疼了,不高兴的说:“我不许你说这种不吉利的话,明天我就去滨城找外婆外公,到时候,我和外公外婆来接你回家,再也不用受苦了,我还会找全世界最好的医生给你治病,你一定会好起来。”
“可是我不放心你……”
“妈咪,我已经是大人了,你在家安心等我就好,我去厨房看看锅里,你快喝药。”
“嗯。”宋楚曼只好点头。
目送着小诗离开后,她眼中的慈爱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起身,将手里的药从窗户边全部倒了出去。
眼底神色冷如冰霜。
五年了。
她在这个可怕的地方,带着小野种撑了五年。
终于,她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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