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天色,晚霞流云,快要隐没到天际,唐云挥挥手,大家休息会,然后下山。今天真心收获不错,除了许多野生食材外,各种各样的野菜也是装了满满一大箩筐。
采野菜还只是第一步,也是比较容易的,今晚上才是关键的一步,首先要将各种野菜的汤汁都要熬出来,然后让沈袭玉逐一品尝,找到她记忆中的那个味道。
好在唐伯的秘方只是被虫蛀了那么一小角,他们所要寻的方子,也只是在十几种野菜之间,这样算下来,工程量也不算太大。
一行人很快下了山,孟绍直接将包裹都丢到马车里,然后瘫在马车里不下来,他也驾不动马车了,这一下午的,体力消耗的是厉害,但是他也累得够呛了。
“孟绍兄,我的马让给你骑,我来给小玉当马夫!”
孟绍哎哟叫唤着,“大哥啊,行行好,让我再躺一下吧?”
“再躺一一下,天都黑了,你是想让伯父伯母担心吗?对了,我还听说了,这孟县长家里住了一个对孟公子心心倾慕的大美人,你说你要是那么晚不回去,万一他要是拆了我酒楼怎么办?而且人家是国公府的大小姐,我招惹不起,这样好了,以后你到哪里,我都跟她报备一下,这样也许会让我们好再来生意更好吧,居然攀上了国公府哎。”
孟绍一听唐云提到那个大美人,立即就跟受了刺激一样,陪着讨好的笑脸,“兄弟,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那马你骑。我驾车,我天生就是车夫命。”
唐云摸着下颌,一副为难的样子,“你可是县长的公子,这不太好吧,万一被那位大小姐知道,他会把我拆成骨头渣渣的。”
孟绍快要哭了,“大哥,求你了,千万别。我天天晚上在府里要应对她,我已经够伤脑筋的了,你还要给他报备我的行踪。你是嫌弃你兄弟我命长是不是?县长的公子算什么,就算我是太子,我也乐意,我高兴,我喜欢为唐大公子你服务。只是求求你,可怜可怜兄弟我吧,我难得出来乐一乐,难得耳根边可以清静下,请不要剥夺了我这一小丁点的自由时光嘛。”
沈袭玉看着这两个人像演戏似的,特别是孟绍。那表情,特别逗,就像活宝一样。
国公府的大小姐啊。哇塞,权力好像很大的样子,听孟绍这口气,那位小姐应该不太好相与,很麻烦。
“既然你这么肯切的求我。我如果不让你驾车,那我也太不给孟公子面子了。放心吧,咱俩谁跟谁呀,我是绝对不会出卖你的。”
孟绍就差要感激涕零了,赶紧拖着疲惫的身体,扮做小可怜的样子,假装抽了抽鼻子,爬到马车前面,开始驾起了马车。
沈袭玉看他也委实可怜,便摸出一块中秋节时做的腊肉月饼来,悄悄的递给了他,还呶呶嘴,让他不要大小声,免得前面的唐云发现了。
孟绍立即感恩的看着沈袭玉,轻声说,“小玉,你真是好人,我家那个表妹要是有你一半体贴,本少爷的日子也就好过了。”
沈袭玉看他吃的满嘴点心屑子,便拿出自己的手帕给他,结果他举起了双手,双手拿着缰神呢,没手去擦嘴角的饼屑,少不得要劳驾沈袭玉亲自动手了。
沈袭玉凑近了些,轻轻的用手帕子擦掉了他嘴唇边的饼屑,近距离的看,这才发现,其实孟绍的脸型也挺好看的,不过他总是那样嬉皮笑脸的,语腔无赖的紧,倒让人忽略了他也算是一个型男帅哥。
尤其是嘴唇不厚不薄,嘴唇的颜色也很健康,皮肤也不错,嗯,看起来嫩嫩的,好想掐一把,不知道掐一把的感觉怎么样?
不过沈袭玉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要是真掐了,不知道孟绍会不会大叫,非礼呀!
孟绍自然也注意到了沈袭玉,棕色的头发略卷,带着一丝别样的异域风情,俏丽的脸庞,白晰细腻,和男儿家的白晰不同的是,女儿家的细腻,几乎细微到连毛孔也看不见。
孟绍这样近距离的突然发现,沈袭玉的长相和天启朝的女子有点不同,首先一点是头发,天启朝的人头发都是黑色的,只有年纪大了才会变成花白,而他印象中头发会变颜色的,只有番域使者,他们那里的人头发颜色很多,有如火焰般的红色,有金黄色,还有银色,更是有绿色,而且眼珠子颜色也有不同。
第二点是沈袭玉的鼻子,很挺,很高,而且鼻尖前面似有点微勾,这点倒是和他认识的一个番域使者极为想像,这样高挺微勾的鼻子让人看起来感觉很性感,虽然她才十岁,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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