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是掌灯时分了,府城没有宵禁,所以回去的路上他们还能看见有小摊贩在路边摆摊,东西不多,现代的夜市可是比这个热闹十倍,宋春临看着那些摊贩,思索着自己将来是否摆摊的可能性。
宋大庄见他一直盯着卖馄饨的摊子,以为他饿了,于是拉着他往那边走,宋春临反应过来忙制止宋大庄。
“咋了,春临你不是饿了?”宋大庄不明所以。
宋春临无语的看着老爹:“爹,我没饿,我就是想事情而已。”
知道宋春临偶尔出神是因为在空间里,所以宋大庄也没追问,一家三口往客栈走,待走到黑暗处,宋春临便从空间里拿出一部分东西出来,放进宋大庄的背篓里面。
宋大庄明显感觉到自己背篓里一沉,但也没做声,面不改色的走进客栈。
客栈的掌柜还在柜台那儿算账,店小二过来给他们打了声招呼,问他们需不需要送晚饭过去。
宋大庄拒绝了小二的好意,店小二看他们的背篓里装得满满当当的,心道他们肯定是在外面买了吃食,便说待会会给他们再送点热水过去,宋大庄道了谢,领着老婆孩子就回了院子里。
宋大庄满载而归,背篓里不仅有布料,还有宋春临放进去的点心饼子跟瓜果,宋大庄到最后甚至还摸出了几包烧鸡跟卤肉,以及一个巨大的卤猪蹄。
看着那油乎乎的猪蹄子,宋大庄嘴角抽搐,假装是自己买的,招呼顾逢月过来吃。
其实赶路这几天宋家人也变着法的打到野鸡野兔,再不济也有野鸡蛋跟鸟蛋,顾逢月也并不是很馋肉,只是宋春临拿出来的这几块实在是太香了,比京城御仙楼的招牌卤肉还要香,光是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了。
恰好店小二送热水过来,他嗅着空气里的卤肉香气,感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于是赶紧把水放下,然后火速逃离这里,边跑还边想,这府城里何时有这么香的卤肉卖了?
宋春临让宋秦氏用小刀把肉切碎了,撒上一把香葱跟黄瓜丝,搅拌均匀后就塞进饼子里,吃之前还淋上一勺卤汁,咸香的卤肉跟清爽解腻的黄瓜相得益彰,大家拿到这个改良版肉夹馍后便埋头苦吃。
即使是吃相最斯文的顾逢月,也几乎是风卷残云版吃了一个肉夹馍,吃完还有些意犹未尽,宋秦氏已经把猪蹄剁碎了,如法炮制,卤猪蹄版肉夹馍横空出世。
比起卤肉,猪蹄更肥,油脂的香气浸透了饼子,而黄瓜丝的存在恰到好处的让饼子在油腻中又带了一点清新,吃起来完全不会觉得油腻。
宋春临肚子小,最后的猪蹄夹馍只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给了宋大庄,他正值壮年,本就食量大,之前是没有条件只能吃半饱,现在条件好了,那就敞开了吃,于是剩下的骨头都被他一个人给包圆了,等他吃完,其余人也撑得坐在椅子上,每个人的肚子都圆滚滚的,包括最小的宋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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