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的武装人员正在对几栋楼倾泻火力,然后就是一个看起来像指挥官的拖鞋佬拿着一个国产对讲机指挥榴弹炮的发射,最后是一张定格住的照片——一个模样古怪的人形物体从烟雾里冲出来,气流顺势在他背后将灰尘拉长。也不知道是拍摄者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各种声音里总夹杂着一种野兽的嘶吼声。
“这也太奇怪了,这个人形物体如果是个人的话。”她想象了一下,“那他的脖子至少得有两米长!”而且也太过灵活了一点,跑再快也跑不过子弹吧?至于她自己?反正她没试过。
“哪天应该去试一试的。”姜有为突然发现当超人也挺不错的,再现一次徒手抓子弹——这种事超帅的好不好。而且如果自己能比子弹跑得还快的话,是不是就不用怕枪了?等一下,我为什么要怕枪?她仔细回忆了一遍自己的人生,“我”从没被枪打过,所以“我”为什么要怕枪?想想也是,这个和平的国度,你就算有枪都不一定敢开。
还是得有备无患,这个怕死鬼觉得哪怕自己能徒手挡子弹,也应该增强一点自己的“武力值”了。这个女人对自己可谓是毫无了解,自从一周前解除兽化以后就再也没有变回去过,甚至她连自己的全貌都没能看清楚。“还是得多多锻炼啊~”她完成了最终决断。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吃饭也在运动!”姜有为很开心地锻炼了半个小时。
然后在饭后消食的时候,居委就再次找上门了:“怎么是三个女的?你们家男人去哪儿了?”
这确实难以回答,如果回答说男人就在家里,这帮人估计还得在门外吼人;如果说男人不在,那他们下次还可能再来一趟。
好在,他们也没有太为难人:“其实没什么事,就是要户主签字。”
“那是什么事?”姜有为好奇道。
“没什么,这几天警方要演习,这是宵禁告知书。晚上出去乱跑被逮到的话要负法律责任的!”
宵禁?什么演习要兴师动众到这种地步?还有被逮到才会负责,也就是说,只要不被抓,就没有责任?姜有为好像触及了知识的盲区,她以前是真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那岂不是只要没被抓到,就没有违法犯罪吗?她开始走到了人生的岔路口。原来“小朋友们要遵纪守法”这句话还有个隐藏意思,那就是“不是小朋友的,不必遵纪守法”。
不守法可以,但你得承受得起代价。
“那我可以帮忙签字的。”黄小红举起手道。
这俩居委深深的看了黄小红一眼,直看得她心里发毛,然后他们同时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这个年轻有量的少妇到底便宜了哪个小子。其中一人还在想,等哪天见到了这位牛人,要不要去加个通讯码好好求教一下。“没问题。”然后他们把一张红色的纸交给黄小红。“别不当回事,仔细看看。”他们下楼的时候这样叮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