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
现在是统购统销,不允许私人买卖东西。
为了不落人口实,李卫国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只换,不卖。
其实,在公社成立之前,农村远不如城里那么严格。
只要不出村,不闹得满城风雨,一般都是民不告,官不究。
谁家杀猪的时候不卖肉,难道还能吃一头猪不成?
为什么没人告状?
这年头的名声基本上就等于是生命。
尤其是在农村这种相对比较封闭的环境中,一旦名声毁了,几乎就是寸步难行,甚至活不下去!
村里人借光买肉,你跑去告状?
就算告赢了,被告受到了处罚,原告也落不了好,村里人谁还会搭理你,说不定连村子都没法呆了!
砸别人的饭碗……哦,这是砸别人的肉碗,这种人谁会待见?
别的村民可以直接卖肉,李卫国不一样,有正经工作,又是干部身份,能避免麻烦还是尽量避免。
反正和野猪肉相比,粮食在接下来的荒年里作用更大。
野猪的出肉率,比不上家猪,百来斤的毛猪,也就出五六十斤净肉而已。
净肉不包括猪头,猪蹄和内脏。
不过,小王庄只把内脏叫下水,猪头和猪蹄不算。
下水就是内脏,在老辈人看来,是上不了台面的脏肉。
猪头不一样,是可以敬神,当供品的,归主家所有,不用给屠夫。
李卫国大手一挥,直接做主:“爸,妈,天气热,肉容易坏,这头猪,咱们只留10斤,剩下的全都换成细粮,我要带走还债!”
李有福一蹦三尺高:“你个败家玩意儿,看俺不打死你个鳖孙!”
众人不能眼睁睁看着李家父子打起来,连忙劝阻。
李有福气得呼哧呼哧直喘,好半天才缓过来:
“哎,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
一气之下,李有福一挥大手:“不过了,骨头全都炖上,今儿个肉汤管够!”
李卫国打猎用的56半,名义上是李卫中获得的奖励,但归根结底还是公家的。
用公家的枪打的猎物,李家人就必须显得大度些,让村里人多少得些好处,拉拢更多的盟友。
公社马上就要成立,李卫国怎么会错过让老爹刷名声的好机会?
同时还能名正言顺地多储存一些粮食,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不过,小王庄太小,村民又太穷,就算李卫国拿出更大的野猪,也不可能换到太多粮食。
大家都是换一点儿见见荤腥,就这还有很多人不要。
用老燕京人的话讲,粮食才是一家人的命根子,再好吃的东西,也不过是香香嘴,臭臭屁股的玩意儿,和粮食的重要性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
“爸,妈,嫂子,你们都别心疼,我明天还进山,以我的枪法,肯定还能打到野猪,别怕没肉吃!”
担心暴露秘密,保险起见,李有福和几个哥哥知道李卫国还粮的真相,李母和嫂子们不知道,见那么多白花花的面粉都要被李卫国带走还债,她们嘴上虽然不说什么,早就心疼得不行了。
不过,听说李卫国还要进山打猎,哪怕再心疼粮食,也全都反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