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她们都老了”,让沈冲怅然若失。
脑海里仿佛走马灯一般,一幅幅的闪过当前那些光彩照人的明星们在三十年后的影像,有的红颜不在,有的香消玉殒,有的无声无息,有的是非不断…
三十年后,我会在什么地方,会和什么人在一起,会做着什么事呢?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不外如斯
“姐夫,姐夫,你怎么又发呆。”天宝再次打断了他的遐思,她指着街头对面一个戴着墨镜的女子,说道:“你看,那是不是她来了?”
沈冲收拾心情,抬眼辨认了一下,说道:“好像是的,我们过去看看吧。
走过去一看,果然是邓丽君,她戴着墨镜,穿着蝙蝠衫,牛仔裤,还有蓬松的爆炸头,非常的时尚新潮,和唱片封套上温婉甜美的传统形象截然不同。
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沈冲不好称呼名字,笑着指了指她的头发,说道:“又换发型了?”
“假的。”邓丽君拉低墨镜,露出大眼睛,狡黠的笑着说道:“我从发型师那里偷的。”
形象反差太大,让沈冲微感滑稽,他仔细打量了一下,还想再说什么,却感觉天宝一旁用力扯他的毛衣,醒悟过来,连忙介绍道:“这位就是我妹妹,天宝,你的忠实歌迷。天宝,叫姐姐。”
“姐姐好。”
“天宝你好。”邓丽君弯下腰,和她打招呼,说道:“我听莉莉说过你好多次,又聪明又漂亮,现在见面了,发现比照片和电视上更可爱。”
天宝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得意,小脸都红了,她背着双手,假模假样的说道:“姐姐夸奖了,其实我没那么好。”
她的动作表情,天真烂漫,颇为有趣,邓丽君起身,含笑和沈冲对视了一眼,然后忽然之间,横亘在两人中间,那种看不见摸不着但明显存在的距离感,消失的无影无踪。
“走吧,别在这里签名,要是被发现了,就麻烦大了。”沈冲接过天宝一直拿在手上磁带盒,放进裤子口袋里,说道:“等买完吉他,让姐姐给你签个够。”
沈冲一边走,一边说道:“邓……特瑞莎,谢谢你出来陪我们胡闹。”
“没什么,在屋子里呆着也闷的慌。”邓丽君牵着天宝的手,说道:“我每次来香港,都想偷偷出来玩,可是我妈妈总拦着不让,这次能出来,还得谢谢沈先生的电话和说情。”
“叫我艾伦好了。”
作为内地穿越党,沈冲最初一直很反感香港的英文人名,不过呆久了之后,发现英文名在相识不久的人之间,还是颇有用处的,比如邓丽君,称呼“邓小姐”,太生分,称呼“邓丽君”,太生硬,称呼“丽君”,太暧昧,称呼她的英文名,不远不近,刚刚好。
“看你这打扮的样子,以前也偷偷出来过?”
“是的。”邓丽君低头避开一个行人之后,得意的说道:“以前在台北,我经常戴着假发去逛西门汀,在商场里玩一整天,都没人认出来。”
沈冲无意的回头一看,却见那个行人站在刚才的地方,面带疑惑的盯着邓丽君的背影,于是马上靠近她,低声说道:“快走,别回头,后面那个人似乎认出你来了。”
如果是十年后,邓丽君完全不必如此小心翼翼,即使走在街头被认出来,也无伤大雅,不会有人围观,但19ru年,香港还没有经过群星闪耀的洗礼,像她这样的明星,很容易引起拥堵。
三人一路疾走,直到走进通利琴行的店门之后,才缓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邓丽君很俏皮的拍了拍胸口,笑着说道:“真好玩。”
“姐姐化妆后,和平时一点都不一样,还戴着墨镜要是我在街头看到了,肯定认不出来。”天宝上上下下的观察了一遍邓丽君,然后问道:“姐夫,那个人真的认出来了么?。”
“形象确实变了。”沈冲看着同样疑惑的邓丽君,说道:“可是声音没变,你的声音辨识度太高,一听就听出来了。”
“那我不说话了。”邓丽君说完,笑着掩口。
“那倒不必。”沈冲看了看店里,说道:“现在顾客不多,小声点就好。
通利琴行的总店占地颇大,左边是吹奏乐器,右侧是电声乐器,最里面是打击乐器,但是没看到吉他的影子,找个店员问了一下之后才知道,原来琴行比想象中的还大,有三层楼,二楼是钢琴区和音乐书籍及唱片,三楼是卖吉他和贝斯等其他乐器的地方。
或许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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