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给你准备的场地。”
罗森不以为意:“正主来了吗?那行,我给你们挪地方。”
虽然朋克青年出口不逊,不过罗森懒得计较,毕竟也是他占了别人的地方,主人来了,他挪窝也是应该。
但眼见罗森抬起了屁股,周围的听众们却不干了,她们齐齐大吼。
“那个鸡冠头滚一边去,我们要听帅哥弹琴!”
“对,感觉滚!滚的越远越好。”
“滚蛋,滚蛋,小帅哥,再来一遍啊,别理那个废物!”
群情激愤,沸反盈天。
罗森耸耸肩:“喏,朋友,你看,不是我不想挪窝,实在是大家伙不同意啊!”
朋克青年脸色大变,他有心发作,可是群众太多他又不敢惹。
“等着,你给我等着!我叫我们老大出来!”
他挤出人群,没一会便领着一个穿着华丽的男人走了进来。
围观群众已经有人认出来了。
“是张默,钢琴小王子张默!”
“真的是张默!我的天啊,今天竟然看见活人了!”
“快拍照,大家拍照啊!”
幸好,张默有保安维持现场秩序,才没有现场混乱。
张默也很帅。
只是,他和罗森那种浑然天成的帅不一样,眼角眉梢总能看到精致的妆容,属于刻意营造出来的帅。
如果是在电视上的话,通过镜头美颜,也许还能跟罗森打个平分秋色。
可惜,现场的话,他立马就被罗森碾压了,不论是容貌还是气质,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
张默看见现场这种情况,也觉得头痛,他是来路演为自己攒人气,可不是来给自己惹麻烦的,总不能让保安直接把罗森赶走吧?
那明天再上个头条,让人喷自己明星架子大,就得不偿失了。
他想了想,对罗森说道:“嘿,朋友,既然你也喜欢钢琴,不如我们来斗琴如何?赢的人可以继续,输的人就在一旁当陪衬。”
斗琴?
罗森还没说话呢,围观群众们先热闹起来了。
钢琴小王子张默,和超级路人小帅哥斗琴?
天哪,这一定能成为明天的围脖头条吧?
罗森自无不可。
反正他要的就是情绪值,跟张默斗琴正好,演出效果满分,必然可以收割一大波情绪。
再者说了,他也不可能输。
他点点头:“当然可以,那么,您先来?”
罗森让出了屁股底下的座位。
“可以。”
张默坐下。
张默敢提出斗琴的约定,也是有自信的。
他刚才在外围听了罗森的演奏,但“梦回仲夏夜的蓝猫”这首曲子,是慢节奏的抒情曲,虽然很动听,但本身演奏难度不算特别高。
而张默,他从小苦练钢琴,大学又在博科努尔力音乐学院三年进修,去年刚进行了全球钢琴巡回表演,他对自己的钢琴水平,也是相当有自信的。。
随便输给一个路人?
那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