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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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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铃子是个成衣铺的老板,她今年四十有三了,虽说名字可可爱爱,出身江南,却生得又高又壮,听说祖上有点胡人血脉。

    金铃子离开江南多年,父母皆已病丧,虽说做成衣,但也免不了到处跑生意,四海为家。

    好在自己家里有个入赘的夫婿和一子一女,都算贴心。

    金铃子人长得粗壮,但是审美不错,成衣铺在渔阳都算有名,毕竟东家是江南出身,品味很好,赚得不少。

    再加上北境的特殊地位,金铃子还做不少皮甲、皮毛生意,也可以算的上鼎鼎有名的富户了。

    但她有个毛病,就是抠门。

    一样的东西,绝对不买贵的,不划算的不买,有噱头的不买。

    真正一个过日子的实在人。

    丈夫为这说过她好几回:“我们自己紧着便是了,孩子们也要松泛些呀,他们与其他同好出去玩总不能丢面吧。”

    金铃子便给孩子们多批些零花月例,就是不像那些个一掷千金的纨绔小子少罢了。

    哼,男人短见,懂什么?要是像那些镖局老板那样养孩子,家底早就被败光了。

    金铃子照旧按照自己方式衣食住行,家里除了过节设宴只许四菜一汤,一大荤一小荤两素菜,不许吃那些炙鹿胎,烤狍子之类的。

    好在丈夫爱重,子女懂事,大家也都其乐融融地过下来了。

    所以金铃子压根没买那渔阳郡内盛行的扇面。

    开玩笑,半两钱一个,怎么不去抢啊?

    她江南出身,还不知道一个素扇子多少钱?那扇面画的虽然精妙无比,一看就是名家所做,但那是印的呀!又不是原作,烂大街还值什么钱?

    金铃子在那个渔米乡的扇面上犹豫许久,还是没有买。

    结果晚上回家就发现儿子自作主张买了一把,送到她桌上了。

    “真是的,浪费钱。”

    “没事儿,娘,就买了一把,从我自己的月例里扣。”十六七岁的少年继承了他妈,粗粗壮壮的,被金铃子佯骂了一句,吐吐舌头走了。

    虽然知道自己亏大了,金铃子还是把那把扇子珍之又重地收到小檀木匣子里。

    “想家啦?”夫婿给她端热水烫脚还不忘打趣她。

    “多嘴。”

    当晚,金铃子又梦到了还绣在江南烟雨里的年少时候,

    那个时候一到冬天,阿嬷就要烧热水带着她烫脚。

    热水好烫好烫,阿嬷脚皮粗糙一点不怕烫,金铃子就把自己的脚放在阿嬷的脚上。

    阿嬷脚小小的,金铃子脚大大的,但是小脚却能撑得住大脚不让她被烫到。

    “我们铃娘脚板这么宽,以后肯定有福气。”

    金铃子第二天罕见地没按照生物钟起来,这个梦太美好,让她想再眷恋地待一会儿。

    夫婿给她端来了早餐,凉拌莴笋丝、一碗粥还有两个流沙的咸蛋。

    “我就知道你想吃这个,早上特地叫厨房去找扬城铺子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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