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顾琛又一次去了金海小区。小区虽然老旧,但是中心地带还有一块休闲区,人们围在一起侃侃大山。
他们的话题都是在说那件命案。
有人感慨凶手的残忍,有人担心小区的房价要跌了,也有人感慨老陈的死。
顾琛装作不经意的问:“那个老陈是个怎样的人啊?”
“他也是个苦命的人,十五年前老婆就死了,带着女儿生活。”
“一直单身啊?”
“对啊。”
这时另一个大妈凑过来说:“他年轻一点的时候,还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呢,但是他女儿死活不同意。”
“他没办法啊,只得单着了。”
“是啊,是啊,听说她女儿把刀对着自己说,如果老陈要娶别的女人,她就死在他面前。”
“这女儿也够狠的啊。”
“谁说不是呢。”
老人们聊起八卦了,都特别有精神。
顾琛只得打断他们:“那你们知道老陈有跟谁结怨或跟谁吵过架吗?”
“这好像没有吧。”
“有,前两天那个捡垃圾的老头不是拉着老陈说,让他赔他的狗吗?你不记得了?”
“哦,对对对。”
“拾荒老人?是不是背很驼的,头发几乎全白了,身高看起来只有一米六多一点,手里拿根棍子的。”
“对,就是他。”
“他们吵过架啊。”
“嗯,吵的还挺凶呢。”
“那还有其他什么异常的事情吗?”顾琛问。
大妈看顾琛不停的问问题,警觉地说:“你谁啊?”
“我是警察,市刑警队的。”顾琛说着拿出了证件。
“大叔大妈,你们再好好想想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吗?”
“没什么特别的了。”
“哦,有件事不知道算不算特别。”
“什么事?”
“那个302啊。前天白天剁了半天肉呢。”有个大爷说。
“那算什么特别的事啊,他们家不是三天两头的剁肉的?302的女的是在屠宰场工作的,那经常会拿肉啊骨头啊回来。他们家剁一天肉也不稀奇啊。”
“不过前天剁的有点多啊。冰箱都要放不下了吧?”
“他们能吃啊,你看他们家两口子吃的。”
顾琛赶紧打断了他们的争论:“大爷,您还记得剁了多久吗?”
“嗯,最起码3个小时吧。”
“哦,那是,得扛了多少骨头回来啊。”顾琛说。
“我就说不正常吗。以前他们家剁东西,也就一两个小时吧。这次咚咚咚的,听的我脑袋疼。”
“大爷,你跟他们住同一楼栋?”
“是啊,我住202。倒霉啊。隔三差五地剁骨头剁肉。”
“不光这个,还有老陈三更半夜经常要鬼嚎一阵,也让人受不了。”
“不光你们那栋楼,我家里也听得清清楚楚。那声音,你们同一栋楼的,真是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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