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觅写歌的速度很快。
不过,这一次写的歌,还是比上次写的那首《仙殇》多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
上次的歌是为电视剧而写,五分钟的时间,写了一首应付而已。
这次不同,她挺想帮三哥的这位朋友,所以在写歌的时候,融入了不少自己的真情实感。
歌写好后,她直接打开录音设备,敲了敲玻璃窗,示意给许浩书现场演唱。
许浩书立马来了兴趣,站起身,双手抱臂,托着腮。
许觅戴上耳机,调试了一番设备,便清唱了起来。
她的声音宛若天籁,干净到不掺任何杂质。
许浩书情不自禁地闭上了眼睛,感受着这声音,仿若自己置身密林深出,周围是小树林,有山有水,最重要的是,他能感受到一股温暖的阳光照来。
他的脑海里,立马回闪出中岛美嘉的那首歌——《曾经我也想一了百了》。
可以说,和这首歌异曲同工,坚强,感动。
盛昕泡了两杯咖啡走进导演室,当听到里面播放许觅清唱的歌声时,她立刻代入到了自己的处境。
眼眶通红,有那么一瞬间,想流泪。
许觅唱着:逆境再多又怎样?只要我能唱,世界就还能听到我歌声的美妙……
“表弟他,好厉害。”盛昕忍不住感叹。
才花了十几分钟,他就写出了一首这么动听,令人感动的歌。
“是啊,觅觅就是宝藏,越看越觉得她可爱呢。”许浩书摸了摸下巴,脑子里已经有了未来妹夫的脸谱。
“时尚芭莎的晚宴,你去帮我回应,就说我改主意了,想去参加,不过,我得多带一个人。”
许浩书对盛昕吩咐道。
盛昕点点头:“好,我这就去联系他们。”
许浩书应了声,端起她送来的咖啡,喝了一口,眼睛一亮。
温度和甜度刚刚好,都是他喜欢的口味。
这个盛昕看上去很木讷,没想到挺机灵。
……
“怎么样?我刚才唱的是慕楠的部分,和声部分我都做了标记。”
“完美。”许浩书把咖啡递给她:“这周六时尚芭莎有个慈善晚宴,你陪三哥一起去好不好?”
“我去那种晚宴做什么?你适合带个女伴去。”许觅抿了一口咖啡,皱了皱眉。
苦的,不是她的口味。
许浩书笑了笑,又痞又坏:“你三哥我目前单身,没有女伴。你陪我上晚宴上物色物色未来三嫂?”
“嗯?”许觅把咖啡放下,防备地瞪了他一眼。
“能参加这次晚宴的,都是名流圈的,捐款每人起码七位数起,我找媳妇儿,当然得找个小富婆不是?”
“无语。”许觅白了他一眼。
许家已经是燕京城的首富,完全不差钱。
她真的怀疑三哥去这次晚宴的目的,非常不纯!
“就这么决定了,觅妹妹。”
“滚!”
许觅冷着脸,凶巴巴地把写好的歌拍到许浩书的胸前,一点不留恋,抬步便走。
许浩书看着她没喝完的咖啡,噘了噘嘴:“小傲娇,浪费。”
说完,一点不嫌弃,把咖啡端起来,一饮而尽。
还别说,觅觅喝过的咖啡,他竟然觉得比自己那杯好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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