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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见鬼的民主国家,除了空气、河水和草原上的荒草不抽税,什么都要抽税!哦对了,野牛的牛粪也不抽税,这点还是好的。
“该死的夏延人,他们为什么要袭击我们!”
莫名其妙的突然袭击,让约书亚感到无比的憋屈,他可是拉科塔的女婿,也算半个印第安人了,妻子的交涉并没有让夏延人平和,他们怪叫着发动了进攻,而三辆篷车上,能够战斗的只有约书亚、西蒙和霍夫曼,女人小孩们尖叫着躲进篷车里,如果三个大男人不能让夏延人知难而退,他们不是被杀死,就是成为战利品。
“霍乱,因为霍乱,他们认为是白人带来的恶魔,而且他们已经退到了约定的地方,我们这是入侵,把恶魔带给他们,杀了我们,就不会传染给他们!”
草原之风捏着一把燧发手枪,躲在篷车后面,好吧,她勉强也算一个有战斗力的人,不过四对十,对方还是貌似开化了一半的狗兵,草原之风只能祈祷大灵显灵了。
夏延人开始冲锋,当他们来到车队五十米远的地方后,开始组成一个圆形绕圈,一边怪叫着,一边挥舞着手中的火枪和印第安战斧,熟悉他们作战方式的草原之风和约书亚,根本不会被他们的这种新式太阳舞迷惑,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纷纷开枪射击,两个运气不好的狗兵应声落地,然后他们就嚎叫着冲了过来。
“注意四周,不要被他们包围了!”
“他们在后面!”
才喊了一声的霍夫曼先生冲着绕过去的狗兵开了一枪,打落狗兵的同时,一把印第安战斧冲着他抛了过来,一阵惨叫后,德国传教士脑门上插着一把斧子倒在了地上,躲在篷车内的丽安娜女士痛呼着扑了出来,一根羽箭很不客气地夺走了她的平衡,让丽安娜女士从篷车上摔了下来,脑袋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骨折声。
“西蒙,看好正前方!”
约书亚有着很丰富的和印第安人的作战经验,可那时候,印第安人手中可没有火枪。
“砰!”
西蒙在和一个战士的对射中中了一枪,倒地不起,而约书亚此时用燧发枪的刺刀解决了第五个狗兵,五比二,如果运气好的话,他们两口子可以搏命杀掉剩下的五个狗兵,可狗兵会给你们时间装填弹药吗?
“约书亚,小心!”
草原之风扔出了长矛,把偷袭的家伙给贯穿了,而约书亚的肩头也中了一枪,剩下的四个狗兵纷纷朝着草原之风扑过来,没有了男人,这些女人和小孩就能用来换威士忌和火枪了。
“砰!”
冲在最前方的家伙脑袋上穿了一个眼儿,后面的三个狗兵齐齐一顿,看向子弹彪来的反方向,什么都没有啊!
“谁在打枪?”
三人心头都升起了大大的问号,紧张地来回张望,这可是大草原,周围没有那么多的障碍物,百米之内,根本没有可能藏人的地方。
“去搜搜那片杂草!”
“喔喔喔!”
一名狗兵骑着马冲了过去,在杂草中绕了两圈儿,摇着头策马归来,确认那边没有埋伏。
“这就奇怪了,你,去那边的坡上看看。”
如果是普通的战士,此刻正确的做法是赶紧找隐蔽,或者匍匐在草丛中静观其变,但他们毕竟是狗兵,是身经百战的夏延精锐战士,可不会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一枪就退走。
“抓住那个拉科塔的女人,要活的,她是疾风之狐的妹妹,疾风之狐杀害了荒原之狼和狗牙,我们可以用她去向克劳人换火枪!”
坏人总是死于话太多,就在车队失去了抵抗能力的时候,这个聪明的两根羽毛还在打着其他的算盘,砰的第二声枪响过后,自作聪明的夏延人额头正中出现了一个窟窿眼儿,然后就保持着聪明睿智的形象直挺挺地倒下。
剩下的两个勇士互相对视一眼,惊恐地朝后方看去,在遥远的地平线上,一个屹立在阳光前的小黑点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
“这不可能!”
再愚蠢的夏延人也无法相信有人能够在500米开外开枪打中夏延的勇士,可这两位勇士已经被吓破了胆,五百米开外能够两枪爆头,这不是邪神附体是什么?
印第安人相信万物皆有灵魂,也相信灵魂有善恶,神力分正邪,凡是保佑他们战士胜利的就是大灵庇护,凡是令他们陷入绝境的就是邪神附体。
“快逃!”
夏延人飞快地骑上马,使出了印第安各部族通用的最高马技,就是那个啥。怪叫着朝着来时的路逃走,只不过这次的怪叫中全是恐惧,就像心中没有了血,只剩下了冰。
四匹马不快不慢地靠过来,已经重新装好燧发手枪的草原之风对准了过来的人,部族之间就是这样,很少讲情义,全靠实力说话。
”我是拉科塔的草原之风,你们是哪个部族的?”
在草原上,如果不能靠实力说话,至少要找个合适的靠山,拉科塔族听起来还是挺唬人的,他们是大苏族三大部族之首,善战且爱好和平,若无必要,他们从来不会首先和其他的部族起冲突,在印第安人中是属于比较友善的种族,除非对方是克劳人这种因为世代争抢野牛和形成的死敌,一般连最善战最凶残的黑脚人也不会轻易招惹他们。
“我是拉科塔的白羽毛!我听说过你,草原之风,你是疾风之狐酋长的妹妹。”
别看小屁孩年纪不大,但一直以来他都将自己当做成年人勇士来对待,虽然草原之风是酋长的妹妹,但毕竟只是个女人,在父系部落中,裙带关系并不具备多大的权势。
确认了不是敌人后,草原之风放低了枪口,白羽毛身后跟过来的那个高大男人才是她关注的焦点,面对夏延人的狗兵,她可不会脑残到认为是一根羽毛的白羽毛出手干掉了对方,显然,这个长得差不多有两个野牛高的巨灵,才是出手拯救他们的人物。
白羽毛策马让过位置,露出了黄厉的全貌,当草原之风看到他背后牵着的两匹马后,则更加肯定这个男人一定是某个不知名部族的首席勇士。
在印第安部落中,战马的多少代表这这个人的身份,譬如在拉科塔部落中,只有战争酋长或者精神领袖巫医这样的一二把手,才会拥有两至三匹战马。
“这位是我们拉科塔的朋友,来自汉族的战神,像大灵一般勇敢的战争之象!”
白羽毛一脸骄傲地仰着脑袋向草原之风介绍着黄厉,因为黄厉答应他,教授他知识,他自然而然就成了黄厉的弟子,就跟部落里的巫医、战争酋长一样,他们也可以收一两个亲传弟子,但多半都是他们自己的后代。
像白羽毛这样的孩子,运气好一点,再好一点,混到头也就是个两根羽毛精锐勇士的地位,但跟着战争之象,说不定以后能够成为部落中最尊贵的三根羽毛。
好吧,他现在也没有插上三根羽毛,不过在白羽毛的想象中,战争之象在他的部族中,至少也是三根羽毛的地位,或者,很可能他就是汉族的酋长,有资格佩戴那种奢华的鹰羽冠。
“这位是他的女儿珍宝,她拥有和大灵一样的崇高理想!”
白羽毛更加骄傲地介绍着黄娜娜,他认为所谓的科学家其实就是大灵的化身,能够把人带到太阳上,创造出神奇的把泥土变成食物的机器,除了大灵,谁有这样的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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