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辆马车飞驰而过,前后缀着锦绸,看似十分低调,可是护驾骑马的护卫却个个英武不凡,肯定不是一般人能请的动的。
过了一会儿,到了驿站,以为清秀的小娘子下了马车,摆好台阶,伸出手像是要付什么人下来,只见一位貌若娇花的夫人缓缓下车,这位便是傅蓁,她也想四处走走便跟来了,出使友邦,也不是什么危险的事。对啊,出使怎么能轻易带家眷呢?傅蓁可不是以家眷的身份来的,她可是江南商会的会长了,连着马车也是她资助的,当然,也是为了林曦之坐得舒服,马车里的豪华,可是堪比闺房的,几大层绸缎,像是不要钱似的,还特地找工人改良了车底,就是为了减震。所以这赶路干的也是极为舒适的。
又有一只手伸出了车帘,而后,以为郎君走了出来,比墨色流缎还乌黑顺滑黑发被松松盘起,看见他的脸,才知道,什么叫“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真的是,一见难忘,连富硕养人的南越想找出这样一位美艳郎君,都是难题,更别说这美男的一身书卷气,“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整个一张因为他也要亮上几分!
“大人,我们已经过了南越边境,走了两日了,约是还有一日就能到达王都。”顾亮前来汇报,顾亮是这次使团的副使,也是每年都来出使的人,他出生低,才华有限,混个副使,平日挂个闲职,也算吃喝不愁,小富小官。
但顾亮有一个技能,就是他看人倒是很准,这位户部右侍郎,前途不可限量!
“让大家都准备准备,今天好好休息。”林曦之脸有点白,就算再怎么减震,这赶路也累的他够呛。
“是!”顾亮下去吩咐,说到准备,这就好玩了,林曦之和傅蓁给每个人准备了两套华府,穿上后,这群英武的侍卫,怕是要变成一群有钱人家的子弟了。当然,这也是林曦之的策略,林曦之明白,南越王就是喜欢珠光宝气,他也有资本珠光宝气,你明明挺有钱,装什么读书人清贫有志气才让他恶心。其次,傅蓁带来了不少珠宝,年年来出使,吃吃喝喝的,就送些不对南越王胃口的书画孤本,还不如珍珠啊,黄金啊实际,而且人家本来就喜欢珠宝。
......
就这样,一群穿金带银的护卫,和挂满了吊坠装饰的马车,缓缓驶入了南越王都。南越王得到消息,都震惊了,这群迂腐的世家读书人,突然变了,莫不是换了人吧!这倒是让他给猜对了,是换了人!
接下来,更是有让南越王笑僵脸的开心事情:使团尽然直接让人送来了三大箱财宝:红珊瑚,珍珠,玉如意,金佛......南越王只想到了一句话,“什么时候他们这么识趣的?”突然觉得,这次对他们好一点也无妨。
对!他要大办宴席!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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