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围观的吃瓜群众,最后看了看被围观得十分脸红的小姑娘,表情有些奇怪。
怎么觉得按这个发展趋势下去最后表白会失败呢?小伙子发言稿不行啊,你得煽情一点,让女孩儿忽略周围的视线,只注意你才行嘛!
李歌貌似想通了什么,看着方宣映笑了笑,突然有了主意。
“姐,能站一会儿吗?”
“哦,可以。”
方宣映还以为李歌累了,忙不迭的答应道。李歌这边才帮方宣映穿好鞋,那边人群里的小姑娘都要被围观哭了。
李歌撇撇嘴,废物,好好的告白搞这么尴尬,这我今天要是不推你一把你明天就得养七夕青蛙。
李歌迈开大长腿几步就跑到了那架白色波士顿前面坐好。李歌活动了一下手指,又想起了以前在明知大学炸女寝的美好时光。
《致爱丽丝》,明明轻快却让人觉得舒缓的音乐响起的时候,整个商场都安静了,低头调试高跟鞋的方宣映愣愣的抬起头,然后就看见了钢琴前坐的笔直的李歌。
方宣映不禁有些痴了,钢琴前的这个男人,微笑着,自信而优雅,利落的短发,剪裁得体的服装,宛若穿着礼服的王子。
方宣映没忘记,李歌身上的衣服,是她上午亲手为他穿好的,她说,她想亲手给他打一次领带,他说,来日方长。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方宣映被周围人潮发出的音浪惊得回过神来,原来路人早已先她一步反应了过来,并开始为小伙子帮起了忙。
人都是从众的,当喊的人多的时候,一两个人不喊都有点不好意思,这就是所谓的人多势重。
被围观的小姑娘也被喊的有点上头,羞红的捂着嘴巴,激动的点了点头。
“哇哦!”
人群又是一阵欢呼。
妈的,总算是成了,这小子,脸皮薄就不要学人家玩这套嘛,没有海王的脸皮还想搞这个,太天真了。话说这钢琴因有点儿不准啊,你们是不是买来之后音都没调就放这儿了?
“那个,oppa,谢谢!”
“啥?”
李歌刚刚溜号了,反应过来的时候只看到一个满脸羞红的小姑娘有些拘谨的把一大束玫瑰花放在了他面前的钢琴上,然后就一溜小跑的跑回了刚刚表白的那个小伙子的怀里。
“噢,谢我帮她解围啊,不用谢,小姑娘,请叫我**!话说你把男朋友送你的玫瑰花转手就送我是不是不太好。。。”
嘛,其实女生真不大喜欢玫瑰花来着。。。这东西看着浪漫,其实拿着挺烦的,而且没有卵用。不是真的有闲情逸致的精致女人,真的不大接受这个东西。所以要表白啊,还是送香水口红来得更合适一些。
“小姑娘都走了,还想什么呐?”
方宣映的语气有些调皮,看得出来她现在心情真的不错。李歌大出风头,她作为他的女人,一样与有荣焉。
“在想你。”
李歌站起来,把方宣映摁在琴凳上。
“贫嘴!”
方宣映笑骂道,声音里却明明是宠溺和欢喜。
李歌拿着那女孩儿刚刚送给他的玫瑰花单膝跪到了方宣映的面前。
“努那,我喜欢你。”
一切都是这样的突如其来,却又是这样的合情合理。李歌多细腻的人啊,李居丽多看一眼的小裙子,他都会帮她买回来,何况方宣映盯着那钢琴看了那么久。
早在他准备弹首曲子帮帮忙的时候他就想通了一切,弹钢琴的男孩子魅力有多大,他是清楚得很的,想必方宣映的心里,也是有着这样的期待吧。
于是方宣映经年的旧梦成真了。她的白马王子在所有人欣赏赞叹的目光中走向她,向她表白。
方宣映有些想哭,用好看的双手紧紧的捂住嘴巴,她怕自己感动得哭出来。
从二十三岁起,她就被告知他就是她余生的全部了。她不忿过,却不敢反抗,她悲哀过,却不敢诉说,她认命过,最后却发现,原来他一直是她最好的选择。
她曾怕错付余生,却哪里想过,他就是她最值得托付的人。
方宣映眼里满是晶莹,她的地位比普通人要高的多,同样的,她背负的东西也要多的多。所以当内心被感动的时候,她的情绪也要倾泻得汹涌更多。
就像李歌玩笑里说的,冰山化了,化作一江春水。
春水的眼里只有李歌这位白马少年,根本不在意耳边轰鸣的雷声,那是周围的观众在鼓掌。
“我也喜欢你,从2009年6月16日的凌晨四点开始,从你抱住我的大腿帮我取暖的那一刻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