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何时,拿破仑都是一个标准的行动派。更何况是编撰法典这样重要的事情。拿破仑的行动自然更加迅速。
于是,在圣诞节过后的第一个礼拜,拿破仑就邀请另外两位执政者,共同开始筹划这一工作。拿破仑将这一部法典视为自己执政的精华。所以对于这部法典他十分的重视。为了制定这部法典,拿破仑连续几个月亲自参加法典的讨论,并最终决定了许多具有争议的条款。
参与制定法典的人,个个都是有识之士,这些学者都是拿破仑。不远万里从各地征集过来的。他们在拿破仑的指挥下,对法典精益求精,力求创立一套能够体现人权的新体制。这样的体制形成后,将不再有世袭贵族,所有的子女都是平等的。父母养育子女成为法律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首先制定的便是婚姻\/法。拿破仑认为一个国家不能离开各个家庭,而婚姻则是一个家庭的根本,一个良好的婚姻能够让一个家庭幸福。所以婚姻\/法至关重要。
在婚姻问题上,拿破仑的思想受到了科西嘉人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他说:“我很清楚,通奸并不是极个别的现象,甚至会普遍存在。那些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与人通奸的家伙,应该受到处罚。”
同时拿普仑又是一名大男子主义者,他认为一个家庭中只有男人才能担当一家之主的的责任,而妻子所要做的只有服从。他甚至认为丈夫被放逐时,妻子应该同行。
在这一点遭到其他人反驳时,拿破仑掷地有声的说道:“如果她们爱自己的丈夫,我们没有权利禁止她们这么做。许多人犯罪,根源在于他们的妻子。她们不应该为丈夫的罪过承担责任吗?”
拿破仑的性格让他非常赞赏古罗马的婚庆习俗,因为,当地女子出嫁后,监护权就变成了丈夫,对于那些不守妇道的巴黎妇女来说,这是个很好的办法。所以,他虽然允许离婚的存在,但决不支持。他认为:“如果夫妻都要反目,成为路人,那么,人世间最亲密的还有什么呢?我不会轻易答应谁离婚的。不然的话,那些年轻女子可能为了赶时髦,为了舒服,随意地出嫁。法律不允许她们这么放肆只有三种情况是可以离婚的,即谋杀,通奸或没有夫妻生活。”
在婚姻\/法中拿破仑对于家庭的情况做了详细的解释,但对于自己的婚姻,拿破仑却是十分矛盾的。约瑟芬的不忠在他心中挥之不去,身为一个男人他不能接受这样的屈辱。所以拿破仑现在已经在思考:“如果约瑟芬不能为我生孩子,那我是不是要与她离婚?”
不过拿破仑并不想使自己的家事公之于众,所以,他不赞成法庭干预婚姻问题。他认为,应该由当事人自己解决有关婚姻问题。既然双方都同意离婚,当然有离婚的理由,不需要法庭再来干预,法庭的任务就是宣布离婚。
于是,拿破仑在有关婚姻这一部分中补充道:不要把虐待或通奸问题公开宣讲,只要双方都愿意离婚就可以了。他提出了半离婚的概念,即分居。要求双方自行达成共识。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努力地维护婚姻,因为,他崇尚秩序,不喜欢混乱。同时为了使婚姻的稳定性加强,他把结婚年龄做了修改。大革命时,女性十三岁,男性十五岁就可以结婚;现在改为女性十五岁,男性二十一岁才能结婚。
婚姻\/法的制定对于家庭来说是影响无疑是巨大的,所以每个人都对这部法律产生了浓重的兴趣。同样,约瑟芬也是如此。只不过她更关心的是关于法律中离婚的部分。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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