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去春来,转眼间,已经来到了1989年。距离王辉枪杀王余馥警官,已经过去了五个月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呼兰县公安局会同巴彦和哈尔滨两地的公安局,对辖区内的适龄男子,再次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仍然没有发现疑点。
在破获王辉杀人案件后,广大干警的斗志一度非常高昂,但长达五个月仍然没有任何进展,这让很多人又开始懈怠了,但刘也、张福田和董超都知道,队伍已经到了极限,因此并没有对手下过多苛责!
而就在这时,呼兰县再次迎来了一位重量级人物:国家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文
刘文是一位老刑侦了。从1949年开始,就从事指纹的鉴定与管理工作。直到成为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已经有将近四十年的刑侦经历了。年轻时,曾参与1952年黑龙江泰来县九尸奇案、1953年辽西省锦西县杀人抢劫金库案、1955年天津奸杀幼女案,改革开放后又作为第一负责人指挥抓捕“东北二王”,可以说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刑侦专家!
然而,这一次在去呼兰县的路上,他的心情是很沉重的。从1987年的六月到现在,将近两年的时间过去了,然而“呼兰—巴彦系列残杀公安政法干警案”仍然迟迟没有侦破,这使得刘文的心里充满了焦虑感。刑警的世界是非常残酷的,越是他这样的高官,越能感受到那种前所未有的压力,尤其是遇到难度极大的系列案件!但越是这样,作为国家的刑侦局局长,面对如此富有挑战性的系列案件,刘文义不容辞!
来到哈尔滨后,在黑龙江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长白景富和刑侦处处长张新枫的陪同下,刘文立即动身赶往了呼兰县。进入呼兰县公安局,他受到了干警们的热烈欢迎,刘文热情地和遇到的每一个人握着手,嘘寒问暖,勉励他们继续努力工作,争取尽快攻破这一特大案件。
之后,在呼兰县公安局的会议室内,刘文、白景富、张新枫、崔道植、刘也、张福田和董超等人召开了一次案情分析会,重点就是分析呼兰大侠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刘文虽然在北京,但由于刑侦局的两位副局长董钟行和周年山已经先后出马,因此对这起案件是非常了解的。因此,当会议开始后,在张福田简短对案件进行了一些介绍后,他开门见山,针对凶犯已做下的五起案件和疑似一起案件,作出了如下分析:
1、凶手选择的谋杀对象具有职业共性,而且不是广泛的,而是极有针对性的!五起杀人大案,其中四起针对公安干警,一起针对政法干警,用“专杀警察”四个字来概括,是合适的;
2、已有的五个现场,凶手对财物没有任何翻动,也对女性没有任何性侵的迹象,可以说凶手除了在第三起案件中骑走了两辆自行车,再没有多余的动作,他的目标只有两个:杀人和抢枪;
3、而对凶手的身份,刘文认为有两种可能:一是受过打击处理的人员,杀人的目的是报复,其先袭击公安人员,后袭击法院民警、之后又有可能想杀狱警,似为是按照受打击处理的程序施以报复,二则是公、检、法内部人员,这也是至今不能完全排除的一种可能,尤其是第五起案件,凶手对被害法警家的情况应该说是极为熟悉,因此刘文认为必须对这一类人进行第二次排查,以免除后患!
刘文的分析并不长,和之前几位专家的分析也大同小异,大家伙在一起,又对案情的诸多细节进行了分析。
然而,令众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案情分析会进入尾声的时候,刘文却突然提出一个非常令人意想不到的观点:凶手,也有可能不是一个人!
这句话让在场所有的人都非常吃惊。
而刘文看见大家伙惊讶的表情,并没有不犹豫,而是接着说道:“在我看来,虽然从作案目的上来看,五起案件凶手的目标是一以贯之的,就是报复杀人!然而,这里面我认为还是有区别的。首先,前两起案件都发生在呼兰县城以外!”刘文强调了县城以外几个字,很明显,这一观点并不是他突发奇想,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其次,凶手杀人后,是否真的没有多余动作呢?其实是有的,那就是骑走了两台自行车,我认为这个动作很重要!在贺瑞忱案件中,凶手抢来的枪支已经被击落一次了,他是否还敢如此干呢?而且更重要的是,每一个多余的动作,都可能带来更多的目击者,尤其是半夜骑着两台自行车的人,更容易被人注意。而杀死贺瑞忱之后,到凶手扔掉衣服的地方长达七公里,而两台自行车距离案犯现场只有六公里,从这点上来看,凶手似乎没有必要放着安全的方法不用,而兵行险着!”
“第三,凶手后三次作案都发生在呼兰县城内,这说明他很有可能在呼兰县居住或者曾经有过长时间的居住或者活动,否则不可能对呼兰县如此熟悉。而前两起案件,则像是对许堡乡以北的情况比较熟悉。我认为从这点上看,似乎有一定的区别!”
“最后,就要谈到凶手究竟是什么样一个人呢?抛开之前我提到的两点不说,从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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