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六司。
也就是吏司,户司,礼司,兵司,刑司、工司。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单独的部门,即主管军队与细作的监纪司,以及主管军械打造的器械司。
这样一来,王明手下,共有八司之职。
其中,吏司之责,是掌管王明治下的官吏诸如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因现在规模尚小,暂设吏司郎中一名作为主官,另设员外郎两名,作为副官,另配有主事数名,以及吏员二十余名。
这吏司郎中之职,关系到官员与人事之责,乃是极为重要之部门,故王明决定,让新来投靠的原江西巡抚袁继咸来担任此职。
毕竟,袁继咸为官清正,向有声誉,此人来任吏司主官,却是最为合适。
户司,其职为掌管治下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亦与吏司一样,暂设户司郎中一名作为主官,另设员外郎两名,作为副官,另配有主事数名,以及吏员二十余名。
户司主管,也就是户司郎中一职,则由原民政司司长郭之麟担任。
郭之麟为人尽责,且已十分熟悉民政诸事,自是这个职务的最佳人选。
礼司,其职为考校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同时管理全国学校事务,科举考试,以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亦是暂设礼司郎中一名作为主官,另设员外郎两名,作为副官,另配有主事数名,以及吏员二十余名。
这礼司郎中,那原江北都督史可法,自是不二人选。
这位声名隆著,擅长礼乐,但军政能力稍有欠缺的史可法,担任礼司主事,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兵司,掌管王明军队中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事,乃是一十分重要之部门,亦是暂设兵司郎中一名,作为主官,另设员外郎两名,作为副官,另配有主事数名,以及吏员二十余名。
本来,王明打算让黄得功兼任兵司主管,但考虑到黄得功本人并不识字,难以应对公文诸事,且已担任第三镇镇长之重职,故只得另外考虑其他人选。
最终,王明决定,让最新投靠而来的李过,担任此职。
毕竟,李过对兵事颇为了解,又曾任大顺高官,也识文断字,故由他担任这兵司郎中一职,倒也十分合适。
刑司,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其具体职掌为: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这个部门,亦是暂设刑司郎中一名,作为主官,另设员外郎两名,作为副官,另配有主事数名,以及吏员二十余名。
对于这个部门的人选,王明考虑了很久,最终决定,让原后勤司司长彭永春担任此职。
王明认为,彭永春此人,虽然才干一般,但为人诚恳,兢兢业业,对于各类事情皆是明察审慎,在没有更好的人选状态下,此人却是最为合适。
工司,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等事。也暂设工司郎中一名,作为主官,另设员外郎两名,作为副官,另配有主事数名,以及吏员二十余名。
此部门主管,则由原农政司司长董四民担任,倒也算是人尽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