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房舍中,让它们自己随便住,又叮嘱它们千万不可随意鸣叫,以免引来村民的注意,到时惹下杀身之祸。素食性的动物对人类,是有一种天生的畏惧,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敢招惹人类的。鹿群通过思想接收了邹晨的叮嘱,纷纷表示不会随意发出鸣叫。
鹿群到了鹿舍中,自己寻找了满意的居所,趴在细沙和木屑的地面上慢慢的进入梦乡。
邹正达留了下来,他让邹正业和邹晨回家去休息,今天由他来照料鹿群。
第二天一早,家里又是只剩下了邹晨自己。自从四个哥哥去了学馆读书以来,北院又恢复了以前寂静的生活。
父亲是想必去村东看鹿群去了,母亲肯定是去南院裁衣裳。她在伙房里找了一根柳条刷牙,把专门给她剩下的早饭吃个精光,然后把碗给刷干净,蹦蹦跳跳的去了南院。
院子里,地上铺了一张大苇席,美娘光着脚正站在席上踩着被子一角,母亲和二婶一人拉着一个角正在抻被子。
“妮儿起来了?”二婶正面对院门看到邹晨进院打了个招呼。
邹晨嘟个嘴,道:“二婶,人家有名了?叫邹晨,您叫我小晨,或者晨儿,或者晨晨都可以,别再叫我妮儿了成不?”
“哎哟,这还生气了?”二婶看到邹晨的表情笑得前仰后合,结果她使劲一抻被子,美娘站在对面一下子没踩住,摔了个屁墩。
小七正坐在他的专用篮子里数手指头玩呢,看到大姐被二婶给掀翻,小嘴往上一挑,哈哈直笑。
黄丽娘照着柳氏手上打了一下,笑着埋怨:“使这么大劲做啥?看把我大侄女摔的?美娘啊,疼不疼?”
美娘从地上爬起来,气愤的指责老娘和三婶,“你们是故意的!故意的!不许笑,不许笑。……”结果院子里的人看着她笑的更起劲了。
邹晨笑够了,走到篮子那里把小七抱起来,走到院外把了一会,等到小七嘘嘘完了才把他再抱回来。
柳氏赞赏地看着邹晨,羡慕地对黄丽娘说,“弟妹,你可是真有福气。这小妮儿别看年纪小,可是现在既会做饭又能照顾弟弟,将来长大了,我看呀,也不知道是哪个俏郎君能有这个福气娶走呢。”
黄丽娘谦虚的笑了笑,道:“你的美娘也不差,当年小六生出来的时候,你不都是指着美娘看她弟弟吗?”
柳氏叹了一口气,看了一眼正院,“唉,别提了,反正咱现在日子过的好,以前的就让它过去吧,以后呢,咱们享福的时候在后头呢。气死那些人……”
“对!现在咱们四个孩子都去进了学馆,将来不拘哪一个能学成,这也是咱们的福气啊!总比那被人从学馆……”黄丽娘撇撇嘴,一脸的自豪。
“会不会说人话啊?你们还要不要一点脸?你们儿子把我儿子从学馆挤走了,把公公气病了,你们还是不是人啊?”老大家的朱氏,阴沉着脸端着一盆刚洗的衣裳站在院门口。
“你不乱放屁会死啊?什么叫我儿子把你儿子从学馆挤走了?公公是你大儿子气病的,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柳氏立刻反嘴相讥。
朱氏气的浑身发抖,想到两个儿子被人从学馆赶出来,现在她都不敢抬头见人,想到二房三房的四个儿子如今却坐在学馆里读书,那位置是怎么空出来的?不把她的儿子赶走,那位置能空出来吗?一时之间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她狂躁地冲进院子,端着没拧干水的衣裳连衣裳带盆一把倒在了还没有套的棉被上。棉被见了水立刻吸收,被面上的花纹被水一浸晕染出奇怪的图案。黄丽娘和柳氏哎呀一声,连忙抓起被子上的湿衣裳扔到地上,可是刚买的新花已经被水浸过了,就是把衣裳全部拿起来棉花也不能再用了,只能在太阳底下晒干重新弹才可以。
黄丽娘气的红了眼睛,柳氏恶狠狠的捏着拳头,这是给她闺女套的新被子,她嫁进老邹家十几年,从来没有盖过新花被子,如今有了钱便想先给闺女套个被子让闺女也享享福。眼见得新棉被还没有套好就被朱氏一盆水给浇了个通透,嗷的一声站起来,伸出手恶狠狠的给了朱氏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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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里再次重申,割鹿茸很血腥!但是文中的鹿它们不会疼,为啥?因为我是它们妈,我说不疼就不疼。还有,有关女主的异能,她这个其实根本不算异能,只能是说她对某种动物有天生的亲和力。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既不会有空间,也不会有神马宝物。
我想这一个和鹿群沟通的能力,应该不影响大框架的。因为我家小表弟,当然他现在都快结婚了。他小的时候,可以和任何动物很好的相处。哪怕就是在大街上遇到的,不是他家的宠物也会扑到他身上撒娇卖萌求带走。
而且有的小孩子,会天生有鬼眼,能看到我们许多成年人看不到的东西。作者表示小时候见过鬼,所以到现在怕黑怕的要死,但是上了小学以后就再也没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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