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这些人,我内心有些慌张了。倒不是因为他们是官兵,而是因为这些人的装扮,盔甲配大刀,这明明就是古代,难道我穿越了,在墓穴里还没有注意这些细节,要知道黑山庙时的记忆可是停留在民国三十年,到底是意识的分割还是时空的穿越。我赶忙向忆梦投去了疑惑的目光。
忆梦看到我满面愁容,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示意我先静观其变,不知道为何,我和忆梦之间已经非常默契了,竟然很简单就读懂了彼此的眼神。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收获?”白面书生赶紧上前询问道,眼神紧盯着我们背着的包裹,恨不得赶紧打开瞧个究竟。
“陈大人,收获到是有,但是不大,这个墓穴并非达官贵人,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有几个玉件儿。”说着忆梦把包裹打开,将一对玉镯和一把匕首递给陈姓白面书生,那两块玉镯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剔透,一看就是价值不菲,但相比之下那匕首却因年代久远,上面锈迹斑斑。
白面书生赶紧拿起那对玉镯,满意的笑道:“不错,不错,还是有收获的,能跟都尉有个交代了。”
这位白面书生就是陈参,曹都尉身边的文官,受曹都尉委令召集能人异士准备成立一个摸金小队,为前方曹军收刮军饷。
“这对玉镯就拿回去交差了,咦?这个匕首一看就不值钱,你们留着吧。对了,你们认识一下,明天还有一个人来,今天抓紧休息,明天还得抓紧寻墓。”陈参说完给那个胭脂粉底的女孩递了个眼神便带着手下离开了。
“你们好,我叫胭脂,以后就是一个队伍了。”胭脂伸出纤细的小手和我们打起了招呼。
我看了看忆梦,见她无动于衷,便伸出手迎了上去。可谁想,还没等我握上,忆梦抢先一步握了上去,淡淡的说:“你好,我叫忆梦,这位叫黄粱。”
我只好将伸到半空中的手缩了回去,冲胭脂微微点了点头。胭脂也示意的点点头,随即嘴角挂上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忆梦可不管这些,猛然用力拉了拉我说道:“你要是不想死,就赶紧回营地包扎,要不你就先唠会,等血干了再回去。”
“不不不,我跟你回去,哎呦,太疼了。”我佯装虚弱的说道。
胭脂的笑意更浓厚了,随即细声细语的说:“姐姐,你要是不介意,我可以给他治疗,我可是专业的。”
我赶紧投去感激的目光,嘴角却乐开了花。
“给你,给你,最好治死他!”忆梦猛的把我推了出去,然后头也不回的先行离开了。
忆梦离开后,胭脂接替了她的工作,扶起我慢慢的往营地走去。
“胭脂,你这个名字很好听啊,家里是做胭脂的?”
“小哥哥,你真会开玩笑,那你叫黄粱,家里是给皇帝种粮食的?”
“哎呦,你别说,我家里还真是种粮食的。”
“讨厌!”
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搭话中,我知道了胭脂的一些情况。胭脂是家传医师,善于用药,当然,毒药不分家,那么她肯定也善于用毒,只是没有明说而已。胭脂此次应了陈参的招录,主要是替父还债,当然陈参答应给她多少报酬她未明说。而此次招录的人员除了胭脂、我和忆梦外,还有一个人听说叫“独眼”,明天才能来队伍集合。
尽管还有很多疑惑无从解释,但有一件事非常清晰,在这个空间里,我和忆梦已经参加了一个组织,美其名曰是摸金,其实就是盗墓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