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要咆哮的冲动,装作淡漠的样子道:“咱们两个从小就是你出主意,我办事,既然你说博克图在苏米加尔神庙,我走一遭就是了。”
阿伊莎点点头,忽然指着阿丹的大胡子道:“你还是不要留胡须,不好看,一会我帮你刮掉。”
阿丹摸摸自己的大胡子,无声的点点头,觉得今晚的月亮很不错,很大,很圆。
长刀在月光下闪烁,阿丹的身影在月光下飞舞,刀锋好几次都从阿伊莎的面前掠过,让她的面纱飞舞起来。
每次阿伊莎圆润的下巴露出来的时候,阿丹都会放肆的大笑,把刀子舞动的更加起劲。
迪伊思和阿伊莎回白色帐房的时候,阿伊莎苦笑着对迪伊思道:“您看看,他还是那么傻!”
迪伊思张着缺少了好多颗门牙的嘴巴笑道:“只是对你,只有在你面前,他才会被你一个吃饭的样子给迷住,也就是你不论给了他多大的伤害,他都会原谅你。
阿伊莎,我知道你崇拜强者,我甚至知道你可能有点喜欢铁心源。
可是,无论如何请你不要伤害阿丹,他对你有一颗金子一般珍贵的心,铁心源只会带给你无情的伤害。”
阿伊莎停下脚步,奇怪的瞅着迪伊思道:“嬷嬷,你从哪里看出我喜欢铁心源了?
我仅仅见了他一次,那一次他对我没有任何的好感,我也没能达成我的任务。
您是凭什么说这番话?“
迪伊思拉着阿伊莎坐在一片沙滩上,指着天上的明月笑道:“阿伊莎,我十三岁就已经把男人看透了,十六岁的时候我第四个丈夫死掉之后,我就不再奢望什么爱情了。
所以我能站在旁边,仔细的观察那些年轻的男人和女人,看着他们为爱情忙碌,为爱情相互算计,为爱情相互背叛,很多年以后,我就有了一个本事,这个本事就是从两个人的爱情开始,就能看到他们的结果。
在我悠长的生命里,我试验过无数次,每一次事情的结果都符合我的推断。
阿伊莎,你就像天上的明月一样悬挂在天空上,你的美丽和智慧让大部分的男人只能仰望。
同时,因为你的清冷,敢于出手追求你的男子少之又少,即便是这些男子,也没有一个人愿意违逆你,亵渎你,只愿意把你捧在掌心里好好地疼爱。
阿丹是最爱你的一个人,也是最靠近你的人,他就像月亮边上的那颗明星,对你不离不弃。
而铁心源从来就不是一颗星星,他是一颗太阳,他的才能,他的智慧就是他喷薄而出的火焰。
在天空中不可一世,任何靠近他的星辰都会黯然失色,包括月亮也是如此。
你被他无视,被他羞辱,甚至被他伤害,最终都会变成一种刻骨铭心的记忆。
阿伊莎,伤害比关爱更加的深刻,也更加的让人难以忘记。
就像嬷嬷我,现在已经不记得别人对我的好,那些对我好的人的面孔我已经忘记了。
那些伤害过我,践踏过我的人的面孔却被我牢牢地记忆着,即便是好多已经被我杀掉的仇人,一样好好地活在我的心里。
阿伊莎,你是我养大的,很多时候你都会被我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们的性格其实很像。”
阿伊莎双手抱着膝盖苦恼的摇摇头道:“我没有喜欢铁心源,这是真的,我只是非常的好奇,他是怎么躲开穆辛的,他是怎么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建立了一个国家的。
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没有阿丹那样强悍的武力,也没有表现出一个英武国王该有的所有特质。
如果硬要我说对他的感觉,我觉得他有些文弱,有一些狡猾,甚至有些胆小,对,就像是一只胆小的狐狸,时时刻刻都在准备逃跑,我甚至以为,只要我拿出刀子,他就会立刻跑掉。”
迪伊思搂着阿伊莎大笑道:“傻孩子,如果让你在哈密再多停留一些日子,你一定会陷进去的。
我听说铁心源在宋国的时候就是一个著名的才子,还会吹埙,吹羌笛,能写出优美的诗歌。
如果你们早一点在汴京楼相遇,你一定会被他迷住的。
我在清香城的街道上遇到过他两次。
第一次,他骑着马不小心撞翻了一个摊贩的摊子,他竟然没有用鞭子抽那个小贩,而是和护卫们一起把摊贩散落的果子捡回来,并且出钱买下了摔坏的果子。
当时,他的笑容迷人极了,没有国王的架子,却比太阳还要温暖。
第二次,我见到他穿着铠甲从城外归来,说来可笑,他骑着一匹少一只耳朵,一只眼睛的枣红色战马。
哎哟哟,那匹战马不但难看,还非常的无赖,站在集市上偷喝胡姬罐子里的酒。
你没有看到他看那匹战马的眼神,宠溺的就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阿伊莎,他要是用那样的眼神看你,你一定会陷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