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和二十三年前一样的深秋,空气中带着丝丝寒意.一首《成都》让我再一次的想起了英子,其实不愿想或者是不应该想。但总是控制不住。因为每次想起英子心里都特别的难受。文字无法描述那种感受。忘不了,在那瑟瑟秋风中固执不肯离去的身影,当时的我因为这份固执而感到气愤,很多年以后才明白那是一种爱,那份固执里有无奈有不甘还有对我的失望或期待。
在爱情故事里,相逢不是恨早就是恨晚。太早了,因为无知铸成了一生的擦肩而过,太晚了,因为各自身边有了他(她)又套上了道德与责任的金箍咒。
而我自己的爱情故事是什么样的呢?在现代浮躁而又繁重的生活节奏中。是否还有人记得起自己青春时那份爱恋?或遗忘或深埋。
下午穿上衣服特意多穿了一点。因为一想到分别时那个深秋的夜还有要去那条小铁路旁走一走就感到特别的冷.二十几年来。去了好几次,每次的心情都不一样。不多说了,上路去寻找遗憾的美。我要去的就是我和英子,恋爱时常去的地方。哦,忘了介绍英子了,她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长得高高的,瘦瘦的,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要是去做洗发水广告都不用打特效了.清秀的脸上还有一双大大的眼,美中不足有点o型腿,但在我看来,这也丝毫不影响她的美.和英子刚认识时,英子就说过,初恋是最难忘的,也是成功率最低的一对。珍惜吧!英子说中了开始,也猜对了结尾。看来那时英子比我懂的要多。我们那个年代,女的看琼瑶,男的看金庸。也许她是在哪本小说儿中感悟到的又或者是哪句台词。而我是那种翻了三页书。就会睡着的那种。三十岁之前一本小说也没看过。两个小年轻,两个小菜鸟。新手的命运注定了结果。也许正是这份青涩,所以难忘吧.
路过经常等英子的马路边花坛旁。停下了脚步回忆一下。这些年花坛变了几次模样了,时间太久了。总之没认错地方,就是那个地方。闭上了眼睛,仿佛看见了一个傻小子穿着工作制服坐在花坛的石阶旁在等人。不那不是我。我是帅哥。(最起码她和她都是这么认为的我也是有那么一点点小自信罢了)就是你,穿的制服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好吧,我承认那个傻小子就是我。
收起你那内心读白,你个呆瓜.走在公园的林荫小路上。想着二十多年前我们牵着手也走在这条小路上,回忆的画面依然温馨。然后来到了公园的体育场,这里是我们初吻的地方。关于初吻还有一段小故事,这是后话。原来体育场四周都是水泥做的看台。还记得我和英子是坐在南侧的看台上完成人生第一次接吻,不过多年的修整,场地升高,南侧看台已被深埋尘土内。唉!朱颜未改雕栏毁。可惜了!不过埋了台阶,怎么能埋得了往事。从公园到小铁路旁,大概走了四十多分钟。记得分手时就在这里。是我说的分手,英子说不行要分手也得是她先说,好吧光荣的“头衔”让给你了。然后她又固执的不肯离去。当时不明白,都分手了就各回各家呗。英子不肯走,我又不能让英子一个人待在寒冷而又漆黑夜里。心想分手就对了。这要是成了,生活中闹点儿小矛盾,得全家来哄的节奏啊。在这种沉默无言中不知过了多久。我身体开始发抖,我想抱住英子因为冷啊。被拒。心想也对,分手了还要占人家便宜,无耻。又不知过了多久,英子从背后抱住了我。可能是看我太冷了。同样被我拒绝了。不明白英子为什么不冷,穿的衣服都差不多一样多。后来在一次惨痛事件中我体会到了人在极度绝望和悲伤中不怕冷甚至忘记了呼吸以至于我心脏受损落下病根,(这里不提这个故事)但英子绝对不是那种感觉,更谈不上绝望和悲伤,我和英子的故事其实挺平淡的,没有什么轰轰烈烈。每个年轻人都会经历的青涩而已,谈不上分手用绝望这两个字来形容的一段感情。后来英子终于开口了,让我先走,要看着我走,然后她再走。犟不过她,我先走了。(要是现在,扛着我也得把她送回家)真想知道英子在哪个夜里待了多久,有没有哭?
太他妈冷了。我好像终于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怕冷了,我每每想到那个画面就会冷,不他妈写了我手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