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纽约,高峰真没想到诺曼居然还在这儿,当然,他没在公司里,他不认为那两个白痴队友会死死咬住口风不放,他一个都不相信。
同样的,他也不知道如果他不逃到其他州去的话,依旧很危险。
他现在在干什么呢?
当然是找舅舅吃猫鼠...
不对,是纽约最成功的黑道大佬,金并了。
这点他不得不承认,论干坏事的话,他目前没啥拿得出手的战绩,只有看金并的。
他身份也基本暴露了,那不找个靠山靠一靠,就别想在纽约混了。
不是我说,你们一帮子,又多了三个强大的帮手,到底想闹哪样?地球引力也没你们吸力那么强啊!
为啥我堂堂21世纪最专业的犯罪天才诺曼,身边想要一两个、三四个帮手就那么困难?
诺曼死都想不通问题出在了哪儿,你要说是那个斯塔克国际的小老板高峰雇佣他们的话,也不是啊。
他查过,这些人里,两个是弟弟妹妹,两个是保镖,两个是朋友,在业务上也有合作,最后一个同肤色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看上去长得挺像的,不会是亲兄弟吧?
反正,诺曼是带着郁闷的心情找上金并的,对于找上金并,其实他内心也是有着小九九的。
他知道金并有一个习惯,就是找人对练,每天都这么坚持。
如果他在对联期间,被更强的人干掉的话,那我岂不是直接接收庞大的金并帝国?
哎哟...不行了,不行了...头脑里直接到达高峰...潮了。
诺曼此时在金并专门招募格斗士的一家皮包公司的某处换衣间里,闭着眼睛幻想着,全身都开始颤抖起来了。
我真特么是个天才!为什么这样有创意的想法就在一瞬间给牢牢抓住?
难怪人人常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嗯,这句话记得是在一个华国的杂志上看来的,说这句话的人叫,周树人?
嗯,怪不得,树人都成精了,可不是抓住了天大的机会?
诺曼此时睁开眼睛,哪有刚来时的郁闷?满满的精神抖擞。
“2578,轮到你了,希望你能坚持得久一些。”来喊他的人是粑眼,哈欠连天,这些来应聘的就没一个持久力长的,别说对战金并了,就他粑眼的几个手下都不一定打得过。
所以金并干脆、直接、利索地,你们大家一起来好了,反正结果都一样。
十来个,十来个地上,来的稍微晚些的诺曼可不就早早地安排上场了?
“对我客气点,小伙子,如果不是看你顺眼的话,我可能就要打爆你的头了!”粑眼的态度很刺激刚刚又燃烧起一团火焰的诺曼,反正金并以后的一切都是我的,现在教训几个未来手下怎么了?
他真的是很欣赏粑眼,不是因为他知道粑眼有多么厉害的战绩,是他这身装束,在诺曼眼里,简直就是天生的犯罪材料。
优秀的身体条件,夸张充满挑衅的着装,桀骜不驯的眼神,以及懂事听话的小脑袋瓜子。
他见过粑眼在金并面前是多么乖巧懂事,对金并的要求简直不打折扣,这样的小老弟简直完美。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