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一看了,上等的海盐啊!只要2个银第纳尔就能买到1陶罐啊!”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啦,来自第戎的羊毛布啦,便宜啦!”
“您看,这多么结实的陶罐啊!夫人不买一个回去招待客人嘛?”
看到商队的到来,许多村民和村妇顿时围拢上去,用自己手上的小麦、肉肠和奶酪去交换一些手工制品之类的。一时间,平时安静的小村子喧闹起来,小路易和其他小孩子都跑到商队附近,围观着各类平时在村子里难得一见的商品。
只等到日上高头,小小的村庄消耗完自己不多的购买力,人群便再次散去。
看着商队的头领好不容易空闲先来,诺恩拉着金恩跑到头领面前毛遂自荐到。
“老板!需要佣兵嘛?”
正在清点货物的老板转过身来,仔细打量着诺恩和金恩两人:两人一身杂乱的装备倒是很像佣兵,金恩姑且不谈,但诺恩脸上稚气未脱明显还是个孩子。
“如果是你旁边这个,我倒还有兴趣,但是你的话……”老板遗憾的摇摇头。
“居然看不起小爷!你以为我装备哪来的,都是我给骑士老爷打仗的战利品。”诺恩还特意指了指武装衣的上的破洞。
“看到没,小爷我就是从这,一枪扎死了那个家伙,拿走了他一身装备。”诺恩仿照自己前世看到的那些娃娃兵,一副嚣张、残暴样子,愣是把对面唬的一愣一愣。
看着诺恩说的言之凿凿,头领也相信了几分。考虑到接下来的路程有着不少战乱,自己这20多人的商队里原有的5名佣兵确实稍显不足。
“那你什么价啊?”头领看着诺恩这幅小身板,心中盘算着非得杀杀价不可,最多只能有成人的三分之一才行。
“包吃住的话,我只要1天2个铜芬尼,但是我大哥要1天5个铜芬尼。”诺恩漫天要价道。
“什么!这么贵!最多一半!”老板坐地还钱道。
“我价格好商量!可是我的大哥不行啊!”诺恩把金恩推出来,大声介绍道:“我大哥,外号‘开膛手’金恩,给领主老爷打过三次仗,每次都至少要对一个敌人开膛破肚。”
金恩有些傻了,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得了个这个外号,但被诺恩悄悄捏了一下后,也只得挺起胸膛,装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
要是几天前的金恩,肯定会被老板看出端倪来。但是金恩昨天才下战场,身上的装备还带股血腥气。这一下反而把老板弄得将信将疑。
不过不杀价那就不是商人了。商人头领露出不在乎的表情说道:“最多4个铜币,爱干不干。”
“那我要带上我妹妹,不要你出伙食,给个住的地方就成。”
“成交!”
交易达成的两人虽然面上都是被割了肉一样痛苦,实则都是心里笑开了花。老板笑的是才花这么点钱雇了金恩这个凶悍的打手和诺恩这个杂兵或者说帮工。
而诺恩笑的是,自己不仅可以跟着商队混吃混喝,还有工资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