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有一个这样的闺蜜真好,能在百忙中还惦记着还接人,送到家了又返回市区继续工作,就连家里钥匙也第一时间交出来了,这份信任,这种亲切,让文筝心里那几分对环境的生疏,也一并消除了。
京城,她还是第一次来,从今天开始,她得带着女儿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了。
杜佩箐的家,装修成简欧风格,时尚而又富有品位,陈设精致讲究,虽然不多却都是精品。
两间居室是卧房,另外有一间是书房和健身房一体的。平时杜佩箐就住在朝南的那间主卧,父母来京城小住的时候就住在另一间房。
也就是说,一年中,大部分时候,杜佩箐是一个人住在这房子的,她父母是晚年得女,现在都已经回到龙京市安享晚年了,有时会来京城看望女儿。
文筝瞅着这么宽敞的房子,一方面佩服闺蜜的能力,另一方面,她也为杜佩箐感到心疼。
一个女人啊,大事小事全靠自己,女神的外表,女汉子的内心,独自一人住这房子,需要不小的勇气呢,晚上一个人在家也不会害怕么?
杜佩箐直到晚上8点才到家,一进门就坐在了沙发上,显得很疲惫,可是,她闻到了一股香味,顿时又来了精神……
“文筝,这是莲藕排骨的味道吗?”杜佩箐走到餐厅一看,果然,餐桌上那热气腾腾的莲藕排骨汤,是文筝刚刚端出来的。
杜佩箐不由得吞吞口水,毫不掩饰嘴馋:“文筝,你和晴晴吃饭了吗?”
文筝还穿着围裙,闻言也微微摇头笑笑:“我们还没吃,等你呢。这是我在小区门口的超市里买的菜,来尝尝合不合口味。”
杜佩箐如同看见了救星,抓着文筝的衣袖说:“太好了,你来了,我就能吃到地道的家乡菜,还能喝上美美的靓汤,我太幸福了!”
文筝一听,没好气地说:“你呀,平时只知道忙工作,自己在家吃的时候就是敷衍完事,没少吃泡面泡饭吧。”
“哈哈,还是你最了解我,有时候忙完了都已经饿过了没胃口吃东西,就随意吃点糊糊肚子,忙完工作又开了一个小时车回来,累得不想动了,哪有心情做饭呢,反正我平时一个人,将就着吃。”杜佩箐说得很随意,淡淡的,可是从她的话从可以听出,她光鲜的表面下,也有不为人知的无奈。
很多人羡慕杜佩箐年纪轻轻就有了自己的事业,还能在京城买得起房子,可很少人看到杜佩箐是怎样勤奋努力的。
文筝跟杜佩箐是同一类人,所以很能理解她,知道她的苦处,也越发心疼这个闺蜜。
晴晴这孩子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也很强,只要妈妈在身边,去哪里都可以。
这顿饭,用杜佩箐的话说,很久都没吃得这么爽快了,家乡的味道,满满都是暖心的。
杜佩箐也没忘记答应了晴晴的,要买小鸭子回来,她路过玩具店的时候特意买了两只。
晴晴抱着小鸭子,乖乖的洗澡去了。
当孩子洗完澡睡了,那才是文筝和杜佩箐好好叙旧的时刻。
杜佩箐一肚子的疑问,就等着现在文筝一一解答呢。
柔黄的灯光下,客厅里,阳台上的米兰,那清香味随着柔柔的夜风飘进来,茶几上的玫瑰茶冒着丝丝热气,几片深红的花瓣漂浮在透明的茶壶中,配合着此刻一缕轻轻的音乐声,这情致,这格调,这气氛,就是能让人从心里开始放松。
杜佩箐像个大姐姐一般,顾盼生辉的美眸瞅着文筝。
“说吧,怎么会连侦探社都暂停营业了跑来我这里?你那个律师男朋友呢?是不是他欺负了你?老实交代。”杜佩箐这逼供的架势,看似是硬邦邦的,但当中含着的焦急和关心,只有熟悉她的人才能体会。
文筝眼里的神采暗淡了下去,她知道有些事她得说出来,否则憋在心里也特难受,而最适合倾诉的人,莫过于杜佩箐了。
文筝喝了口玫瑰茶,润润嗓子,小声地,缓慢的,将这两天发生的事告知杜佩箐。
因为昨晚哭得厉害,又没休息好,所以文筝现在嗓子都还有点哑,眼里更是布满了红血丝,看上去有几分憔悴,再加上受伤的人身上会有一种低迷的气场,因此,越听她说,越是让人感到痛惜。
杜佩箐手里本来是攥着一根细细的围巾,可现在都被她扯得快烂掉了。因为太气愤,为文筝的遭遇感到极度不平,肺都快气炸了。
“太欺负人了,那个杭庭玉狗眼看人低,她儿子也妄称男神,竟然脚踏两只船,呵呵……梁雪瑞是个什么东西,亏她还是个律师,明知道你跟翁杭之在一起,她还要来个第三者插足,不要脸的女人,如果给我看到,我立马给她一嘴巴子!”杜佩箐气得脸都发红,露出她彪悍的内在,其实在女神的外表下,她就是个女汉子。
文筝本来也是心情糟透了,可是看到杜佩箐这叉腰骂人的架势,活像是真的要找人打架一样,文筝不禁表情一松,先前的郁结也褪去了一半。
杜佩箐搂着文筝的肩膀,心疼地说:“别泄气,也别太难过,打起精神,相信我,只要你愿意,我一定可以在京城给你找到好男人,比那什么翁杭之强!”
这霸气,这豪言壮语,越发让文筝忍俊不止,她这闺蜜可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只要文筝点头,杜佩箐保准在三天内给她找来一打的高富帅……
远在龙京市的翁杭之此时正在浴室洗澡,突然连续打了几个喷嚏……难道有人在背后说他么?如果他知道杜佩箐对文筝说的话,不知道气成什么样呢。
题外话:
还在码字,一会儿传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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