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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章 港湾小地方,人物大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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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篇

    新学期的第一次会议,王校长宣布,本学期学生一千三多百人,教职员工七十六位,真是人丁兴旺,可喜可贺。港湾中学是初级中学,属市直管,是本镇的“最高学府”、“知识殿堂”。学校的围墙高而且固,围墙内的一切,人们羡慕着,神密莫测地崇拜着。本镇三万多人口的期望,都寄托在这里了。陈渐第一次外出买菜,还有他常作的短距离散步,深深地体会到在这里当一位老师的光荣与神圣。

    他与王诚已很稔熟,并不是完全因为两家的七拐八弯的远亲关系。此外,他还与邻居王璧君有几份的相处一一即是那位姗姗来迟的被王校长称为“拉硬屎”的“名人”音乐教师。新来乍到,人总是会审慎地对待一切,提防一切;但又正是因为是新来者,很容易被资历深的原有人物看不起,新来者之间便彼此互相接近交往,好壮大力量。陈渐与璧君是邻居,就免不了要互相拜访,经常跟随了。

    王璧君可不像陈渐,他言谈处事比陈渐老练多了。他的文凭不比陈渐高,年岁可不比陈渐低,他阅历广,有胆量,很适应社会潮流。令陈渐自叹不如的,不仅是他丰富多彩的生活,璧君的那副金嗓子,是天然的宝贝,只要他肯放喉歌唱,真会迷倒一大片,人。就是他的姓名,也令人羡慕。而王璧君本人呢,也因得了这个“实名”而得意非凡,好像真是他的一个实质性的可夸耀的资本。试想一想,一个经常以自己的名字取得好而自得的人,会是有真本领么?他把自己的姓名解释为“有着王者风范的白璧无瑕的君子。”而他的行为,不敢隐瞒诸君,确实与真正的君子相去径庭。如果知道自己与臭名昭著的大汉奸汪精卫的老婆同名,他肯定后悔死了。谢天谢地,他有限的历史知识,替他保持着一位中国人的尊严。当然啦,他那可作广告的金嗓子,着实能让他出尽风头。此外,他还有一个可夸傲的资本,就是他的长相一点也不差,稍为修理一下,在舞台上扭动舞步摇晃几下头,能成为中小学生的青春偶像。在市艺校读书时,每次的文艺晚会,总少不了他的登台献唱,在颁奖典礼上,他总是最后一个上台,领一等奖。他是艺校当时响当当的人物,与刘德华并驱走红全校,几乎成了本校所有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当然也成了名人。他在档案中的自我简介栏,格外注明“名气大”等字句,是他所说的名至实归,并非纯属虚构。名气大志向当然也大一一他向往当大老板,当名牌公司的大经理,出入佩带时下流行的BP机,常有美女追随左右。也许是流行的爱情歌曲唱得过多之故,他不断地追求女人,走马灯似的变换女朋友,以体会歌词中凄艳迷离的爱情故事。他在好几位城里少女间周旋,但无论是为前途打算或娱乐,他都没有一线机会留在城里。他父母把他的根植在农村,他还没有成功到能改变这个该死的事实的程度。他边流泪边凄惨地唱着“回来吧,回来吧,”就回到了港湾中学。自己终不能挣脱农村的牵制,他感到愤愤不平,唱着歌哭了好几天。垂头丧气时,他又鼓励自己:自己暂时退回农村养精蓄锐,到时全副武装杀回城里,让他们见识见识“士别三日”的威风!那个吴宾,还有林盛忠,他们一个不是叫唱歌,而是吼歌,一个老走调,只因祖先找得对,就能堂而皇之地在城里混。真气死人!

    他对自己的情场得意毫不隐讳,认为那倒是提高自我身价的美事。他几乎像唱着流行歌曲一样,到处帮着别人传扬自己的情场逸事。他迷信这样一个不明文的定理:艺术家的背后,如果有爱情作为衬托,那么这个艺术家更会令人津津乐道。香港文艺圈的情爱新闻,造就了多少“名人”呀!由于他的时代思想,也是因为他年青轻浮产生的虚荣心,在他回到港湾之前,他种种的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早就在学校传播开来了。陈渐不爱打听人家隐私,不以猎获各种奇闻逸事为乐趣,但王璧君的恋爱逸事,却不胫而走,飘到他耳朵里来。王璧君的艳遇,令陈渐目呆口呆,也佩服他真有两下子,但他绝不想模仿。他把爱看得很高,如一些高洁自负的少女,遇不着知音,不会随便施予。

    这几天,也许因为接触了王璧君,受了爱情思想的激发?陈渐也开始想到“爱情”其事了。

    他不屑回顾在城里遇过的一些女孩,她们当中不乏妩媚可爱者,却没有一个能打动他的心。也许他感悟到自己跟她们的生活情趣、人生观的不同?他需要的是那种能“扼住心灵”的女子。他希望,在这绿野深林中,隐藏着他理想中的少女,让他舍生地去追寻,去爱。他的神灵似乎在启示他:他一定能等到,得到!就在港湾。那少女一定纯洁得如哈代笔下的苔丝,善良如巴尔扎克小说中的欧也妮.葛朗台,坚定如一像《前夜》中的叶琳娜。他只惭愧自己远不如王璧君那么能获得女子的欢心,就像小兔子羡慕猴子能爬能翻的本领一样。他太不知自己的魅力了,正如他不知享受他父母给他造就的幸福一样。

    王璧君自视很高,一般人不入他的眼;但陈渐的文凭比他高,人又生得斯文清秀,自有一种他所缺少的飘逸脱俗的神韵,更重要的是他的城市出身,就教他王璧君不敢小觑了;倒觉得与陈渐相随相伴,是有脸面能提高身份的事,因此对待陈渐的态度是热情有加。有一点令他很得意,即是他感觉中的陈渐,单纯得不像个现代青年,莫说是个正牌的大学生。他的眼里,陈渐社会经验全没,恋爱经历属零,跟自己在一起,简直是个有待栽培的学生。还从城里往乡下跑呢,他私下认为陈渐是白痴。如果他知道果真有一本名为《白痴》的书,他一定戏称陈渐为“梅什金公爵”了。但如果他知道“幼稚的学生”,他的屁股不长出一条尾巴,日夜哈巴狗一样讨好陈渐,缠住陈渐才怪呢。

    一起分配来的还有一名叫李一呈的数学老师,因为他也属“名人”,在这里有介绍他的必要。他是真正能够“拉硬屎”的实力派啊!课程已编排好了,他李一呈才大摇大摆地走进港湾中学,几乎要把几个打他身边走过的老师睨视而死。起先,王校长很生气他的不打招呼的迟误,但一个星期后,便刮目相待了一一李一呈正如表上所写的,是块实料!

    李一呈也是本市师院毕业生,是陈渐的同届校友。在学院数学系中,李一呈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既是数学系代表,又是本届中第一批入党。他整个人看上去,如真理般凛凛然不可侵犯。感谢上帝,他的内心也如外表一样,硬邦邦的,看到他,人就马上联想到大块的铜铁铸成的钟。他一心只想留校执教,一个学期来,都在巴结他的当教导主任的老师,但学院不缺数学老师一一还多出几位要下岗一一就是把他的恩师捧到天上,也不能携带上他了。更令他指责苍天无眼的,市各中学并不是人满为患,而是讲钱讲势,他就是打着高材生的牌照,也挤不进去,只能像个降尊纡贵的高级人物,随大流回港湾这个不起眼的地方来。他自恃是尊人物,不像普通毕业生微生虫似的怕没人要,因此故意等学校编好了课程才突然从天而降一一给他们一个惊吓一一不,应该说惊喜一一港湾中学非他李一呈不能办得好。也只有这样的姗姗来迟,才显出他李一呈的身份,并给这个不公的社会,来一个小小的一一打击。局里要学校重用李一呈,他一走马上任,就任初三毕业班重点班的课了。局里的指示,王校长的赞许,如赐了他一把尚方宝剑,他可任意在这些不起眼的同事间横冲直撞了。果真是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好处,他虽不是校长,却有土皇帝的威严。

    本来他人很英俊,身材也够得上女子择婿标准,但他紧闭的嘴唇,僵直冷漠的眼神,威严的高高在上的模样,把一切憧憬爱情之美好的女子都吓跑,甚至引起她们的反感。也许只有追随了希特勒一辈子的爱娃式的女人,才肯爱他。而他还自以为是待嫁女子的乘龙快婿,抢手好货呢。这个脓包,脑残真不是一般的厉害,他竟然为预防万一坠入那些为他而设的“爱情陷阱”,特意定出了一份择偶标准,用纯黑墨水工工整整地抄出,如一道道的毫不含糊的数学公理!他踌躇满志胜券在握,把“护身符”贴在床头,提醒自己时时刻刻注意警惕。谁知道呢,那些诡计多端的女人,为得到自己意中男子,是什么招数都使得出的。自己贴出的这几项“择偶”标准,就如法师开的神符,能把“三教九流的女人”拒之门外。为不忘初心锻炼意志,他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对着“神符”,神情严肃地诵读一遍:

    一、年龄:十八至二十之间。

    二、外貌品性:贤淑而且漂亮,尽管不有羞花之容,也应有闭月之貌。该温柔时温柔,该活泼时活泼。

    三、知书达理,相夫教子。

    四、以上条件,国家干部者优先。

    他聪明得很,私下把这些条件透露给一些家属,示意她们在一些姑娘中间传播,好让他的“择偶条伴”不用花广告费,也能传播得更有效更迅速。他看到别人笑咪咪地听着他的“条件”,自以为别人在赞赏,被倾倒,哪知人家暗中要呕吞喷饭?在一些姑娘团体中,他简直成了笑料了。活泼的姑娘总爱在同伴中维妙维肖地模仿他的神态、语气,大声地背诵着他的“条件”,于是大家笑得眼泪四溢,笑得直不起腰,笑得肚子发痛一一好开心痛快的笑呀,李一呈这个十足的傻瓜,一生都在过愚人节!一次大家又谈起这个笑话,有位精灵的女孩说:“我看他的择偶条件修改为两点即可:一、女人。二、未婚。”听者无不拍手称快,捧腹大笑。

    果真是多亏了那道“神符”的作用,李一呈没遇上为他而设的爱情陷井,他完全可放心了。可有谁见过他屋子里出现过女人的身影?就是连雌苍蝇也不易到他房里去的一一他每天用的黑旋风杀虫剂可多啦一一这难道不是归功于那道“神符”么?

    从此,不是他要避开女人,而是女人一见到他就逃之夭夭。这可是他意料不及的。

    他李一呈才不在乎儿女情长呢。他的最大嗜好是权力,他梦寐以求的是名利,是青云直上。他筹划着在八年之内把王校长取而代之成为港湾中学的第一人,完全不成问题。他是学数学的,对数字的嗅觉特别灵敏。港湾镇四万民众,可是个大数目,学生一千多,也是个可观的数字。虽然实行着计划生育,但这些数字依然会有增无减一一港湾四周丛林密布。想着自己将成为这众多民众崇拜的偶像,时常外出开会,吃喝都由公家,在市里、省里作事迹报告,这些无不激动着他,彻夜难眠。他说话少,脚着地有力,不屑浪费时间与人谈笑。但却奇怪得很,他很快就弄清了学校中谁是谁,谁在学校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等。领导班子里的人,他见了,便一改他一惯刻板的表情,老远就挂出笑脸,甚至弯一下直线的腰板。

    他对陈渐的了解,仅限于他也是今年分配来的这点上,他的思想深处,十分轻视陈渐。他得知陈渐是中文系的,更把陈渐淡化得子稀乌有了。读文科的,明显没有读理科的智商高!学校里不是有几位体育老师选修语文专业,堂而皇之弄个本科文凭么?读文科的人,是书呆子一一可笑。可他一点也未曾想过,读文科的人,文学素养及人格修养比他们读理科的普遍高得多,总不会像他这样吹毛求疵,自私自利,冷漠刚硬。有心理学家及社会生活学家得出结论:在文理科学生中,犯罪率较高的当数理科生。并且有这么个怪现象:理科生易记仇,对他人、对社会不满时,往往导至他杀;而文科生对社会生活不满时,充其量只来个自杀。

    陈渐却不知李一呈这样瞧不起他,以为既校友,又分配在同一学校,便是难得的缘分,理应热情相待。每次见李一呈,他很热情地主动打招呼;而李一呈呢,脖子如架了一道木板,头点得异常的勉强,嘴巴紧闭着像没有缝,鼻眼朝天,空无陈渐的存在。陈渐心下觉得这人真怪,何以这般冷淡?一段时日后,他又感觉到,李一呈不仅怪,更冷漠,令人望而却步,敬而远之。王璧君自有一种骄傲,但受到艺术的熏陶,毕竟有人性有情趣得多。王璧君与李一呈走在一起,如水火的不相容。他俩彼此不打招呼,彼此看不起对方,各自忙着实现彼此不相关的理想:一个忙着追逐爱情,一个忙着为早日登上领导地位而奋斗。前者为生活增添了情趣,后者为教育干了实事一一也许两者,都不失为社会的好现象?

    下篇

    全校最有风度,最引人注目的,要数吴潇定了。他是前年分配来的大学生,是李一呈、陈渐的同院师兄;中文系,市几家有名的报刊都登过他的文章。学生时代,他意气蓬发,一心想当大文豪,很藐视平庸的世俗生活。大学毕业时,学院向市某一中学推荐了他,但他为他的诗歌散文寻找源泉,就在同伴们惊讶而敬佩的眼光中,向市区轻轻松松地挥一挥手,回到了港湾这个诗一样的地方。

    他离开市区的潇洒举动,是有他现在弃在床底下的些许诗词为证的一一

    人未老,正当意气风发,要学老庄归隐去。

    却看那,对月吟诗填词,傲邀李白同归来。

    他很得意地把这两行东西在同学朋友间传阅,获得如期的赞美。大家敬佩他的飘逸脱俗思想,也交口称赞他的古文学水平;不拘泥祖宗的对仗工整,尽显新时代的气息,真有创新本领。

    下面的这篇新诗,在毕业告别会上,被激情澎湃地朗诵着,激励着一个又一个年轻的心灵。

    不是轻轻地,

    而是潇洒地大声地

    向你这不能出产诗的城市,

    说再见!再说再见!

    怀里揣着理想,

    我回到了,

    我那诗神云集的家乡。

    为了让缪斯长伴,

    我愿意在浅水里游,

    一一终生不悔!

    但说句实在话,他现在可后悔死了。

    他最羡慕推崇的文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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