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林家美看了一眼被子茵丢在地上的鞋子,又往她的脚跟看了一下,看到她的脚跟被磨得红肿肿的,还擦损了皮。
从里面渗出点点血迹,她看着都感觉到疼。
“下次你用止血贴粘着脚跟,这样就不会磨破皮了。”
子茵说:“我不要了!待会你扔垃圾的时候,顺便帮我把它扔了吧!”
“你才穿几次,这样就扔了?”
林家美看着那双深啡色的高跟鞋,鞋面光滑滑的看起来很高级,质量又那么好。
子茵买的时候也不便宜,扔了多可惜呀!
“不好穿还不扔呀?穿了也是活受罪!”
子茵的父亲是个商人,家庭环境一向不错,家里也不用她给生活费。
她的工资都是留着自己花的,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用的手机都是诺基亚,花了差不多两千元买来的。
有时候,林家美特别羡慕子茵的无忧无虑。
哪像她这样,小小年纪就被生活逼得弯下了腰,花一点钱都要精打细算。
“我是觉得有点可惜,那么漂亮的鞋子。”
她连一双几块钱的工作鞋都舍不得买。
子茵就可以把几十块钱的鞋子说扔就扔,人比人真的是气死人。
子茵看着脚踝上磨损的皮肤,微微的痛意传来,让她不由得倒吸一口气。
“你不怕磨损脚的话,就直接拿走。”
“我的脚比你的脚大,不知道能不能穿。”
林家美把脚从被窝里伸出来试了试鞋,站起来感受了一下鞋子的大小和舒适度。
鞋子有点紧,缩着脚趾穿的话,勉强可以穿。
“合不合穿呀?”
子茵问。
“有点紧。”
“那就别穿了。”
“紧也不怕,你不要我就拿来穿。”
穿这双鞋子,虽然紧了点。
可是比起穿自己的那双鞋子的外观比起来,这双高跟鞋高级太多了。
因为她现在穿的工作鞋,两只鞋头都已经穿了洞,脚指都从里面突出来了。
高层小白曾经和她说过几次,问她为什么不去买双新的鞋子,因为一双工作平底布鞋才几块钱。
但是她为了节俭,一直都不舍得去买,总是想着能省点就省点。
哪怕在外人看来,显得她好寒酸,她也觉得无所谓。
虽然她知道做迎宾员,相当于酒店的门面,衣穿方面其实是很讲究的。
但是酒店没有强烈要求她执行,她也就不了了之。
谁不想买呀!
可是实力不允许,只能将就再将就。
因为顾客看的多数是人的样貌,加上她穿的是旗袍,旗袍的长度也遮去了大半的鞋子。
也很少会有人,从头到脚地去打量一个人,穿什么鞋子的吧!
但是她的困窘,还是落入了有心人的眼里。
而那个人,就是程爷的至交好友~陈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