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孩子的家世和人品的。父母家风,少一样都不成。所以。媒人就盯上了自己这个重男轻女,见财眼开的家庭。自己就是一个被人看上的猎物,挣扎什么呢?她觉得自己不如猎人网里的猎物,人家受的不过是一刀之苦,而自己哪一天不是走在刀尖上的?无休无止,还死不了。
想到这里,她的眼亮了亮。
当一个软弱的人不再怕死的时候,当死亡成为苦难的救赎,当她看透亲情的自私与虚伪,不,不是虚伪,她们实实在在的不需要自己这个女儿,虎毒尚不食子。而她,就是被送进虎口的小羊崽。
当她把一切都置之度外的时候,她腿上的伤奇迹般得恢复的更快了。只是一层一层的脱皮让她痒得钻心,一夜一夜的都不能合眼,夜里她把自己的手用衣服绑在床头上,怕一时忍不住就把长好的新鲜的肉再一次挠得血肉模糊。
她太难了。地狱也不过如此吧。
李兰月的腿经中医草药敷了多次,最终治疗结果在她惊人的自愈力面前还算是成功的。她的腿还是能和普通人一样走路。而恢复过程中的痛苦与艰辛,她所受的那些个活生生的剥肤剔骨般的人生体验,没有办法让人知道。感同身受,是一个很虚泛的词。你没有穿着她的鞋子走过路,怎么知道她的鞋子夹了她的脚呢。也许你穿就正好了呢。
这世上不存在感同身受这回事。除非大家在同样的环境里浸淫过。而那是不可能的。
每一滴水都有它的独特的轨迹,
每一片叶子都有它最爱的风雨,
一个人尚且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而另一个不相干的个体又怎么会懂得你呢。
那一日日的折磨不亚于每一个日夜都在被凌迟着。而且没有罪过,没有宣判,没有观众。
没有人给她主持公道,也没有谁来给她一个说法。那个男人在消失了几个月之后,在她能活动的时候回来了。他还是时时的动手,在被开水烫过之后的她认为,那些连小儿科都算不上。随他吧。就当上一世欠他的。
反正,他也不会横行多长时间了。
她烙了好吃的千层饼,把孩子们也接回了家里来。儿女和她并不亲近,因为是和爷爷奶奶一起长大的。两个老人认为孩子跟着她们,整天看儿子打媳妇并不好,但他们又约束不了儿子,没办法,只好把孩子接走,随他们怎么闹。
结婚十几年,儿子都上五年级了,女儿是三年级。只因为这个动不动就要打老婆的男人,弄得家不像家。在自己的家里,儿女都恨不得赶紧离开的样子,她看在眼里,却也没有一点办法。好在。一切都有结束的时候。
如果上苍不让结束,就由自己来吧。
女儿叫小果,儿子叫小力。女儿跟在她身边,看着母亲吃力地走来走去地给她们拿吃的喝的,她是心疼的。这个女人是生下自己的亲妈啊。女儿担忧的眼神,让她觉得心里安慰了一些。
我来人间一趟,不是父母期望。
农民草木一场,尝尽人情炎凉。
长大换来彩礼,子系中山豺狼。
十年婚姻万年长,无尽的委屈谁人肯体谅。
既然人善人欺是真理, 今朝奋起当一次强梁。
送走了自己的骨肉,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