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青梅。
他从来不和任何人抱怨一句。
就算遇到再苛刻的顾客,受到再不堪的对待。
后来,他们顺理成章地突破了男女之大防。他觉得,这是心上人对自己的信任和交付。她把自己的一生都放在了自己手里,自己这辈子都不会辜负了她的这份信任。
却不知,可能这床上的献身也是可以这么解释的:我是在为你的付出和情意付账单。你奉献了,我也付出了。你不就是想得到我的身体吗?我给你了。我们两不相欠。
他的信念是,他是男人,怎么能让自己的心上人去那种风尘场所陪客卖身呢。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牺牲色相的话,怎么说,也应该是自己这个男人吧。而且,当时他听说,鸭比鸡赚钱更容易一些。服务价格更高。
五年后,他拼命的工作有了结果,他还清了当初从店里借的那笔费用。当他兴冲冲地收拾好行李,买了一个大大的布偶娃娃,准备和心上人庆祝一下他们可以开始崭新的生活,来到了她所在的城市大学门前,想给她一个惊喜的时候。
他的心上人给了他一个令他措手不及的意外。
她出国了。
她的男朋友为她提供留学的一切经济支持。
她的男朋友是一个三级城市市长的公子。
她没有和他提一个字。
然后,就像电视剧里或者是电影里演的那样,彼此消失在人海,再不相遇。
他当时心神不定,智力全失。
在脑子里混乱地思维下,稀里糊涂地走进了一个长途站,在半醒半梦之间,随着人流上了一趟车。
那辆车的终点是望京。
他只想找一个地方,随便是哪里,他不要呼吸余欢所在城市的空气。他的存在让余欢很为难吧。否则怎么会在他好容易觉得苦尽甘来的时候,她就和别人飞走了呢。
他什么都不愿意想。
在余欢眼里,他就是一个提钱机,一个工具人,没有爱情,没有感情?
他说服不了自己,就只好把自己灌醉。
我什么都不想了。先醉了再说吧。
那天晚上,他在一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自己要了一个包厢,在里面喝成了狗。
饭店要打烊了。
他被饭店送了出来。
他在马路边的绿化带里吐得撕心裂肺。
他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昏昏欲睡。
他觉得如果就这么黑着天,就这么坐到地老天荒就好了。一个人,一座城。没有喧嚣红尘 。全世界只剩下了自己。然后慢慢地老去。
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的钱包行李都没了踪影。
人要倒霉喝口凉水都会塞牙。
此时,他二十三岁,一无所有。
五年啊,他用一口气顶着,不畏人间严寒,为了改变一个女生的命运,付出了惨烈的代价,他出卖了自己的身体与灵魂,留一方水清天蓝给心中的爱人。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深夜的路上,车来车往,万家灯火。而他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还有一个无处归依的灵魂。
夜越来越冷了,他冻得哆哆嗦嗦。
他站起来,沿着那条马路一直走,一直走。也许等自己沸腾的心潮静下来,他会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
他想,没有了父母,没有了爱情,没有钱,一个饱经沧桑的心灵,一个被人世蹂躏的身躯。他有什么理由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呢。
一霎时的万念俱灰。
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他稀里糊涂地转身走向一辆正从远处飞驰过来的汽车。
然后被撞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