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作权不保护综艺节目模式,保护节目的细节内容。
而一个综艺节目,说白了,最重要的就是模式,模式就是综艺节目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程、主持风格等要素的综合。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比如无限挑战,节目创意是几个人一起挑战一个项目;流程是先找项目然后学习,然后一起挑战;再按照节目组的规则,主持人卖萌,耍贱,正经,搞笑等等风格。就这些,谁都可以拉一批人拍同样的节目,因为这个属于思想,不受《着作权法》保护。所以,韩版无限挑战华国也可以随便搞各种挑战。所以,后来华国大部分电视台就把韩国综艺直接拿来了,哪怕韩国再怎么生气也没用,因为法律不保护思想。
同样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年的《我爱记歌词》的官司,老周出面告了一圈,最后的结果都是和解,抄袭的电视台取消了同样的节目,但是并没有什么补偿之类的。因为打败抄袭电视台的是面子,而不是因为侵权。
那版权注册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是因为,宏观层面法律不保护,但是微观层面上,各类原创性的具体元素却具有版权。比如由剧本、舞美设计、音乐组成的作品,就可以获得《着作权法》的保护。
所以,结合这个实际,宁致远的申请除了大的节目模式之外,就是写剧本,因为剧本是受保护的。主要就是把各个节目的流程、剧情设置、演出主题、演员类型、场景选择、赛制等节目策划案例整理成文字作品,进行文字作品登记。
请老周和钱精一起,也是针对宁致远搞的一堆综艺剧本,看看哪里可以绕过版权,进行查漏补缺。
腊月二十九,魔都小年夜,三个人看着经过集体智慧修改后的厚厚一摞综艺剧本,暂时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
尽人事,听天命。宁致远能做的都做了,再有能绕过这些的,那也是人家有才华,谁也没办法。反正一个综艺节目的成功不只是节目的模式和剧本,还有主持人,还有拍摄制作团队等方方面面。
时间不等人,宁致远计划从美国回来之后,就要在国内开始尝试户外综艺节目的制作,获取经验,锻炼队伍,培养人手。
综艺节目的拍摄制作团队,国内电视台并不缺人。室内综艺的拍摄制作经验是很丰富的,对于户外综艺来说,所欠缺的不过就是这方面的经验,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磨合,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真正的麻烦在于,国内好的综艺主持人稀缺,特别是娱乐性强的,能开心搞笑的。不管是现在还是多少年后,除了湖南台,国内其他电视台就找不到能抗收视率的专业综艺节目主持人。
一口吃不成胖子,宁致远不想自己就围着事业奔波,那样就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了。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走一步看一步,等以后慢慢再想。
宁致远顺手就把注册的事情交给了老周,让老周节后上班后,就去把版权给注册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