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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章 神枪——白马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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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齐射!”

    砰砰声刚刚响起,就绵延成了剧烈的轰隆之声,五百支领先于这个世界近五十年的新式步枪,虽然因为吴彦率先开枪的原因,已经不是第一次出场了,但它真正的威力,却第一次展现在了世人眼中。

    联军的炮兵阵营在进也不能、退也不能的情况下,看到了从东京城之中冲出来的军队,略微慌乱之后,前阵的指挥官做出了迎击的命令。

    这是必然的,就算是要全军撤退,他们也需要有人断后,不然的话,那就全都是背身,让别人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惊慌失措的联军在得到命令之后,也不得不摆开了阵势,在对方能够打到自己的情况下,他们也破罐子破摔的选择了向前冲锋了一段距离,准备拉近了再打。

    让他们非常意外的是,这一过程中,他们之中并没有人中枪,中枪的依然是那些想要靠近六十门重炮,以及重炮弹药的那些人。

    一千人的联军火枪手作为断后部队,向着东京城推进了两百米的距离,而此时,状元营的白马义从已经冲过了四百米的距离。

    考虑到在联军向前推进的时候,白马义从还没有完全走出城门,两者之间行军的速度高下立判。

    这也不完全是因为白马义从都修炼了武功的原因,也和双方士气截然不同有很大的关系。

    “准备。”

    联军前阵步兵指挥官,下令准备迎接白马义从的冲击,可命令刚刚下达,他就看到了对面的白马义从列阵举枪瞄准。

    线列阵对于欧洲人并不新鲜,他们很早之前就在使用这个被称之为世纪最先进、最有用的射击阵势,即便现在已经是十九世纪,这种射击阵势也非常有用。

    但平地上组成线列阵其实很难,中间那一排的人保持半蹲的姿势,也很难保持长时间的稳定,一般情况下,都是在有高低差的地方布置这种射击阵势。

    没等联军前阵指挥官吐槽这一点,他就想到了那些中枪而死的炮兵,突然发现,他自己好像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经验主义错误。

    他没有考虑到,这些冲出来的士兵,也在用那种能够打九百米远的新式火枪。

    或者说他因为这些从东京城冲出来的士兵,并没有在城墙上,或者是城墙下方开枪打他们,让他忽略了这个问题。

    而此时双方的距离只有三百米。

    “隐蔽,隐蔽!”

    联军前阵指挥官大喊的时候,轰隆如同雷鸣一样的枪声已经响起,这个距离之下,五百支枪同时作响,他们听的一清二楚。

    就像是风吹草地一样,一千人的联军步兵,在瞬间倒下了一大片。

    震惊和恐惧刚刚产生,他们甚至来不及转身逃跑,第二轮枪声就违背了他们固有认知的响起来了。

    使用前膛式滑膛燧发枪的他们,两次开枪的间隔至少需要0秒钟的时间,慢一些的火枪手,哪怕使用纸壳弹药,射击速度甚至能够慢到30秒一发。

    可使用毛瑟G9步枪的白马义从,一分钟的理论射速却是6发,拉动一次枪栓,也就是3.6秒开一枪。

    而且,相比于前膛式滑膛燧发枪容易炸膛,枪管里面没有膛线这些缺点,毛瑟G9步枪,其实已经和现代步枪没什么区别了。

    稳定、高效、精准。

    又是一大片联军士兵倒下,上千人的断后军队,竟然在白马义从的两轮齐射中,倒下了六百多人。

    而他们此时却一枪未开。

    就算开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们想要打中三百米外的目标,可能性和中彩票差不多。

    轰隆声再次响起,已经开始往回跑的联军断后部队,再一次如同割麦子一样倒下了一片。

    这还是因为五百人不可能做到每人瞄准一个目标,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哪怕距离只有三百米,枪口和视线微微偏移,瞄准的目标也是截然不同。

    好在联军的人很多,火枪手们为了防止骑兵冲锋,阵势也向来密集。

    “白马义从,目标正西方两百步,冲锋!”

    只有几年量级内力的公孙瓒,吼声虽然没有赵无极大,但目标只有五百人,而且距离都很近的情况下也完全够用。

    白马义从轰然前行,目标赫然是那六十门重炮,以及终于放弃了那些重炮,并开始狼狈逃离的联军士兵们。

    此时,状元营的3000人,才刚刚冲出了城门,刚刚完成了列阵。

    当他们听到了枪响,看到了白马义从的战果之后,所有人的眼睛都红了。

    因为他们用的火枪,和英法美联军用的几乎一样,他们也想要新枪。

    “有战功者、刻苦训练者、遵纪严明者。”

    城墙上,一个人突然跳了下来,砸在了他们的身前,状元营所有人都认识这个人,都认识这个人的声音,那是他们的皇帝陛下。

    吴彦声如洪钟的说道:“皆可进入白马义从。”

    “万岁!万岁!万岁!”

    状元营的士兵们疯狂的喊叫了起来。

    而花同也牵着一匹白马来到了吴彦身旁,穿着龙袍的吴彦,并没有换上盔甲,不是因为他不准备身先士卒,而是因为他不需要盔甲。

    没了那些重炮,他什么都不怕。

    等扛着赵字牙旗的士兵冲了出来的时候,就高高举起手中的9K。

    “我赵无极说过,有战必身先士卒。”

    “状元营,随我冲锋!”

    当状元营冲起来的时候,白马义从已经占据了那六十门重炮所在的位置,并开始追杀溃逃的联军。

    近距离看到了尸体,闻到了浓烈血腥味的白马义从新兵们,此刻的情绪其实是有些复杂的,他们之中极少有人在之前杀过人。

    开枪的时候无所谓,毕竟有好几百米远呢,可是现在,他们脚下都是他们刚才杀的尸体。

    也就是因为这些人都是蛮夷了,不然的话,士气绝对会受到更大的影响。

    毕竟,天生杀人不眨眼的人了,这世上真的没多少。

    “陛下来了,陛下来了!”

    有人回头看到了一骑当先,那一身金红色的龙袍,和头顶上黄金珠玉镶嵌的乌纱翼善冠,让他们的士气瞬间攀至巅峰。

    没有等状元营,策马狂奔到白马义从阵旁的吴彦,自然不可能就这样骑着马,冲向近两万个火枪手,他只是十二层的《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而不是超人钢铁之躯。

    他的身先士卒,其实只需要出现在战场之上,出现在相对危险的位置,而不是绝对危险的位置,就完全足以激发出士兵们最高的士气。

    “白马义从听令。”

    吴彦的声音就像是洪钟大吕一样。

    “西方蛮夷,皆是敌寇,杀!”

    “杀!”

    白马义从杀声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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