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垂下眼,珍惜地看着搭在自己腕部的那几节指骨,不停地看,他想自己以前提的身体接触,邓莫迟确实记住了。
又道:“那你也听出来舒锐跟何振声的关系了。”
“何振声有很多人。”
“就是,那种关系的人?”
“嗯。”
陆汀大大地震惊:“不行我得告诉舒锐,不能现在说,得挑个合适时机,他最近已经比较崩溃了,”他又忽地发了愁,“但他又坚持说自己不是在谈恋爱,说不定本来就知道,但他又那么心甘情愿的……我是不是管太多了?”
邓莫迟似乎也觉得这题很难,琢磨了一会儿才说:“你可以先试探一下。直说你的朋友和你可能都会尴尬。”
陆汀一愣,爬上飞船埋头启动系统,待到光屏一块块亮起来,停机棚的顶盖也徐徐打开,他就转过头看着副驾驶上的邓莫迟,笑了。
头顶天色很好,一轮朦胧的太阳挂在霾尘触及不到的地方,把陆汀亚麻的发丝和深棕的瞳仁都镀上一圈明亮的光,他的表情就像发现了无名宝藏:“老大,我觉得你最近变了好多,变温柔了。”
邓莫迟静静望着他,不知第多少次在心底思索,意图打磨出一个对“温柔”的定义。
它固然很难具体。
但的确存在,并且越来越清晰了。
接着度过忙碌的几十个小时,三天之后,他们又驾着这艘飞船在特区上方低空航行,最终降落在一座名为“普索佩”的酒店。在特区数不胜数的豪华酒店中,可以说它籍籍无名,但究其原因却是由于——普索佩根本就不对外开放。
占据都城最高的一座大厦,周围相对较为空旷,它只取顶部的三层,下方还有两层镂空的停机区,门柱都设计成拜占庭风格,用了珍贵石料,不能说是低调。但它又时常不开业,并且一次只能承办一场宴会,摆明了是不想把生意做大。
事实上这就是个仅供权贵聚会的密巢,一个普通人赚到大笔的钱,当然够他买上一车又一车的新鲜蔬果,抑或是一批又一批的珍稀动物,去那些靠蛋白块糊口饲养电子宠物的人们面前炫耀财力和生活水准,但或许只有受邀前来普索佩用上一顿餐,他才能使人信服,他真的进入了这座冰火两重的大都会的核心阶层。
陆汀不喜欢用阶层这个词来讨论人类,也对出身这种事不感兴趣,但无可否认,他来这家酒店的次数一点也不少,见过的所谓“上层人”也确实是多。他们谈吐高雅,风光无限,都对他亲切,然而也仅此而已了。
陆家一共三个孩子,想攀附他家的,都会去讨好他哥,想谈天说地的,都会去注意他姐,而陆汀,这个平平无奇的私生子,也只能被用于表达亲切,说好听了是个人人都疼的小孩,说难听了,就是个模样讨喜养尊处优,随时可以逗一逗哄一哄从而展示爱心的小狗。
陆汀并不想要那些爱心。
他知道那都是拴在身上的气球,而充当绳子的,正是他自己有时都恨不得割断的家庭。
或许这也正是为什么,他在相亲的时候收到那么多殷勤,听着“最优秀”的alha们对他信誓旦旦地畅谈婚后种种美好人生,却会头晕目眩,忍不住跑到厕所把吃下去的那点青菜沙拉全都吐了出去,之后看着窗外茫茫黑雨,横生出跳下去的冲动。
有时候陆汀愿意承认自己缺乏自信,在这点上他比舒锐差上很多,面对那些光鲜,他知道不是自己的,所以也不想要。
然而这次却有些不同,站在普索佩雕金砌玉的大厅里,陆汀没有感到太多恐惧。至少比以往的每一次都有所减弱。他身旁就是邓莫迟,邓莫迟一次都没来过,却丝毫不显紧张,冷眼看着长长的红毯,以及红毯上迎来送往的人,就像看着第四区那些他没兴趣去捡的废铜烂铁。
就在前一天,陆汀叫来自己的理发师,把他的头发剪短了些,也给自己的发根补了色。而西装则是早就定制好的,陆汀也说不清为什么,订秋装的时候他就依照估测的尺码多加了两套做给邓莫迟的正装,藏在他的衣帽间里,好像很笃定,它们总有一天会用上。
而今确实也没落在家中吃灰,纯黑的一套戗驳领西装,配上雪白衬衫、暗纹领带,本就样样精秀,但却只是把美感刻板地浮于表面,唯独在邓莫迟身上才能撑起一副活生生的骨。尺码确实是正合适的,尤其是那把腰,微微收紧的设计似有似无,却让陆汀看得挪不开眼。他开始后悔早晨帮邓莫迟梳发型了,想的是三七分,上手却没有梳得太规整,那些漆黑的碎发反而和邓莫迟的气质更搭,再加上一副细框眼镜,又不像他,又着实是他,惹眼得过分。
眼镜根本起不到隐蔽作用,光是遮不住的,陆汀悻悻地想,弄得这么好看,站在人堆里也醒目,真是失算失算,要是被哪家不长眼的看上了,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邓莫迟则一如往常,并未往自己的外貌上投去过多注意,有服务人员上来迎,他也只是默默跟着陆汀,进行他的观察。那人的铁灰色套装把他显得比往常成熟,也不像平时的宽衬衫长皮衣那样捂身材,但陆汀走起路来还是慌慌张张,让人觉得他还没长大,并且正在经历严重的心烦意乱。
“咱们直接进去就好了,还得再过两道门。”面对宴会大厅前排起的队伍,以及那些登记送礼的人,陆汀这样说道。他确实走得畅通无阻,身份磁条都不用拿出来,直接领着邓莫迟走入那道至少五米高的彩色玻璃大门。“我、我能拉着你吗。”他又梗着脖子张望,却准确地朝邓莫迟伸出右手。
下一秒,手还是空的,但手肘一侧不是——邓莫迟直接揽住了他的腰,就像任何一对亲昵的恋人一样。
“你在紧张。”邓莫迟说。
“我……”
“还有事要做,冷静一点。”邓莫迟的力道带着他走,温度又贴近他的耳边。
你这样我没法冷静啊……陆汀只得红着耳尖低下头,看着自己锃亮的鞋尖,傻傻地吞口水。
熟悉的招呼声又在前方响了起来,是舒锐。婚礼要持续两天,陆汀没想到第一天的单身派对他就会来,还来得这么早。见那人戏谑地瞧着自己,隔着点距离走在身边,好像刻意不来打扰似的,陆汀的脸就更红了。
“你一大忙人,真要在这儿耗两天啊?”他问。
“我觉得很烦,需要喝酒,”舒锐扯了扯领结,理所当然道,“今天又不用礼仪应酬,开心就好了,说实话明天的典礼我才不想——”
说到这儿,他的话断了,陆汀也赫然看到前方一丛酒杯型花坛前站着的人,竟是何振声。
他还是那副不缺笑容的派头,正用那只合金手端着香槟杯,和几个人闲散地聊着天。陆汀头一次看他穿得这么正式,连那枯草般的银发也梳干净了。
而舒锐显然更震惊,停在原地,步子都挪不动。
或许这很不厚道,但陆汀在这紧张氛围中竟感到一丝安逸,莫名的,突如其来的,或许是因为邓莫迟的手还搭在他腰侧,那么理所应当,眼见着何振声放下同伴,径直向这边走来,又眼见着几丛宾客路过,它还是没有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