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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长社之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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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郭斌不及细说,只将右中郎将朱儁欲斩杀黄巾降军的事情约略说与曹操听了,便抵达了长社城西。

    只见朱儁使人在河边立了个原木所制的寨子,将黄巾降军的兵刃收了,全部赶了进去,莫不有近万人,挤在里面。然后一批一批地将人赶出来,来到几里外的潩水边砍头。

    郭斌前世也曾经看过美国的末日电影,许多将人砍了,在水池里放血后存起来吃的血腥场面自然也见过不少,却绝没有如今这现场的景象更震撼人心。

    想来已经杀了好几批了,大军的一侧已经有了以人头堆成的一人高的小山。而一千多个被绳子绑成一串,跪成一排,“等待”被斩首的黄巾军虽面色惊恐,却殊无反抗之心。生活太过不易,或许死亡会是一条解脱的路。地上的鲜血汇成一条条并不宽阔的溪流,分别往潩水中流去,而潩水的下游则已经给鲜血染成了红色。

    看到如此景象,郭斌心中五味陈杂,一时间,震惊、后悔、恶心、愤怒,许多情绪冲击着郭斌的大脑。他策马疾奔,高声喝到:“刀下留人!”

    话音刚落,只听一通鼓声响起,便见刀斧手们手起刀落,将一字排开的黄巾俘虏砍倒在地。霎时间,地上咕噜噜地滚落了数不清的人头。

    郭斌目眦欲裂,抬手便是一箭,往鼓手射去。只是他虽然骑术尚可,射术却差得老远,因此这力道十足一箭,并未曾射中鼓手,却一箭射在了迎风飘扬的帅旗上。

    戏志才见郭斌抬手射箭,心中暗叫不妙,待看这一箭射偏了,方长舒了一口气,暗叹辛亏主公没有乱来。可当他看到竟射到了朱儁的“右中郎将”帅旗上,则是双目圆瞪,惊在了当场。

    郭斌可没注意这些,看到自己这一箭射偏了,便策马挥枪直奔鼓手而去。

    那鼓手见郭斌满身血红,袍脚上甚至滴着鲜血,双目圆睁,眼中布满红色血丝,便仿佛地狱里出来的修罗一般,杀气腾腾地向自己奔来,心下大骇。欲待奔走躲避,却是浑身使不上一点儿力气,只愣愣地立在当地。

    眼看郭斌便要冲到近前,以他的功夫,手起枪落,杀个鼓手便仿佛碾死蚂蚁一般容易得很。此时郭斌看着鼓手惊慌失措的样子,心中猛然惊醒,忙勒马往一旁闪去。

    正在戏志才舒了口气的时候,却见斜刺里一把满布松纹的长刀递了过来,郭斌正往回收玄龙枪,见状忙长枪一挥,枪刀交击,震耳欲聋。

    抬头看时,只见来人身披烂银铠,头裹赤色巾帻,横古锭刀,骑花鬃马,猿臂蜂腰,面目俊朗,神威凛然。

    郭斌勒定战马,对那人道:“来者何人?”

    那人在马上一揖,道:“右中郎将帐下佐军司马,吴郡孙坚参见骑都尉!”

    郭斌心中一凛,忙拱手回礼道:“原来是富春的孙文台到了,久闻江东猛虎大名,今日一见,果然不凡!”

    来人正是孙坚,吴郡富春县人,相传是大军事家孙武的后人,世仕吴,也算是一地豪门。史书说他“容貌不凡,性阔达,好奇节”,《三国演义》中称孙坚为江东猛虎。武艺超群,有谋略,是个人物。

    佐军司马是汉朝中郎将的属官,应高官征召也是此时做官的一条捷径。可是这种佐官,与郭斌受朝廷征辟,得天子看重封为骑都尉的官员,地位之差不可以道里计,因此孙坚恭恭敬敬给郭斌行礼,那是正应该的。

    孙坚的家乡是吴郡富春县,是今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县;而朱儁的家乡是会稽郡上虞县,是今浙江上虞。此时虽然一属吴郡,一属会稽郡,距离却是近得很,因此,朱儁举荐孙坚出任佐军司马,便很是合情合理。

    因为,在这个时代,同乡之谊也是极为重要的人脉,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提携同乡的后起之秀,也是得任高官之人应做之事,否则便会被乡里之人唾弃为无情之人。而我国的这种习俗,到了现代,逐渐演变,就成了乡下的穷亲戚每到城里来,都要去找在城里混的同乡,或是借宿,或是吃喝,或是求职,不一而足。而若不能满足其要求,便可能被骂作狗眼看人低,老家中的亲人父母便也跟着遭人唾弃。

    要说这是一种陋习,却自有其形成的历史条件,提携同乡,也是骤得高位之人结好家乡豪族,丰满羽翼的方法,也是在新职位上迅速打开局面,掌控全局的常用手段。所以,一个靠此出仕,一个靠着家乡之人掌控手下,算是一拍即合,两相需求的好事。

    然而,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化,这种习俗传到现在,却成了许多人头疼万分的陋习。所以,现在国家所提的“关心你的穷亲戚”,则成为了一项实打实的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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