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没听过夏老爷子?”
裴铮措辞了很久,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来这么一句话,“就是曾经在商界叱诧风云的夏正谆?”
我仔细想了想,才应道,“我应该记得,但是这些事情应该是在十几年前了,所以我也有点记不清了。”
“行。那我跟你说。事情其实是这样的。”裴铮向左拐弯,踩下油门,“夏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不光在商界叱诧风云,在道上也稳坐第一把交椅,提起他的名字,整个c市,如雷贯耳。”
“夏老爷子年轻的时候,风头盛,气势凌人,雷厉风行,手上沾了不少血,他就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有孩子,也不想让后代来承担这些罪孽,所以这些跟着夏老爷子的女人,包括妻子和情妇每次和夏老爷子做完,就会吃药,如果被发现怀孕了,就会去打胎。”
“但是当时有一个女人比较胆大,她也是刚到c市,就被夏老爷子看上了,收进了后院。夏老爷子和她做过之后,她怀孕了。她一直以为夏老爷子没有孩子,正妻跟了他那么多年,都没给他生个一儿半女的,她完全可以以这个孩子作为把柄,去要挟夏老爷子,踢了正妻,娶她。”
“所以,这个女人就偷偷摸摸的跑到了国外,夏老爷子平常身边女人多了去了,也不可能个个都找人看着,所以也没人发现说这有个人丢了。直到后来,这个女人生完孩子回来c市,找上了门,夏老爷子才记起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这个女人其实很聪明,但是她偏偏算漏了一点,就是,夏老爷子平时最讨厌两件事,第一就是被威胁,第二就是有人不服从他的命令,结果,这女人两样都犯了。但是孩子已经出生了,夏老爷子觉得,既然自己这么防都没有防住,那就是老天想给自己这个孩子,于是他把孩子留下了。”
“至于孩子的妈妈,夏老爷子觉得这个女人,有野心,有计谋,有智商,敢作敢为,所以他就毫不犹豫地……”
我实在没忍住插了句嘴,“把她留下来了?”
裴铮摇头,“把她杀了。”
我惊讶得嘶了一声。
裴铮继续道,“孩子是个女孩儿,长得特别可爱,夏老爷子很喜欢她,把对她妈妈的那点愧疚之情都用在了她的身上,特别特别宠她。其实夏老爷子事后也后悔了,他觉得自己这么做是又给自己加了一条杀孽。所以就给孩子起名叫甜甜,希望她以后能够生活得甜甜的,远离一切苦难和罪孽,别像自己一样。”
“也就是说……”我有些艰难地说道,“甜甜就是那个道上大佬的女儿,是个隐秘的富家千金……”
裴铮毫不犹豫地点头,“对。”
“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呢?”
难道有钱人不应该把这些事情都捂着,不让人别人知道吗?
裴铮顿了顿,“因为……我是夏老爷子的养子。”
我这回更是惊讶的瞪圆了双眼,“什么?!你的意思就是说,其实你是夏甜甜的哥哥?!”
裴铮嗯了一声,解释道,“算是吧。我的父亲是夏老爷子的得力助手,但是在一次火拼的时候,他帮夏老爷子挡了一枪,胸口被穿了一个洞,当场死亡。我的母亲知道这件事后,就留了封遗书,跳楼殉情了。”
“夏老爷子就收养了我,并且告诉我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妹妹。在她很小的时候,大概六七岁的时候,c市经济不景气,偏偏国内对于走私这方面的事情查的有特别严,一些弱的小虾米直接被逮了进去,像夏老爷子这样有关系的也不敢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