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先生。”秦意再头疼,也得面对,她转过身,问:“你这会过来有什么事儿?”
“别先生先生的叫,那多见外!”
珂润的普通话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以前他这么说的时候,总要被人嘲笑,可秦意面上,却没有任何看不起他的表情。
每次见到珂润,他都会这么说,秦意决定直接跳过称呼,“有什么事儿吗?”
“没什么……”珂润扬了扬唇角,笑得憨厚,“想你了,来看看。”
三年前,第一眼见到秦意,他就喜欢上了这个看似明媚实则忧郁的女人,他觉得,他强壮的胸膛就是为她而生。
虽然秦意迟迟没有回应,但珂润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秦意尴尬地笑了笑,这话怎么接呢……
她突然灵光一闪,惊呼道:“哎呀,我还有事——”
如果是心思敏感或具有绅士风度的男人,一定会猜到,她内心的不耐烦。
毕竟,这种借口在某种程度上,跟端茶送客一个意思。
“什么事儿?”
多年经验告诉秦意,这个男人可能迟钝到可怕!
她干脆直接道:“我得回家准备晚餐。”
“不用做了,我已经在家里准备好了,你可以直接去吃。”
秦意拧了拧眉,神色微微冷淡,她的推辞在珂润那里完全行不通,便干脆利落地跟珂润道别再见,转身就走。
“秦老师。”
珂润一点不喜欢这个称呼,这让他感觉自己跟秦意关系疏远,“你先别走。”
秦意闻言,恨不得眼睛是完好的,这样她还能再走的快点儿!
但是,如果珂润真的有事呢?
她无奈顿住了脚步,只听珂润道:“盛轩又被他妈妈打了!”
……
秦意在莱茵小镇生活了三年,不刻意去了解唐家的事情,不去惦念她的女儿,便几乎没什么令她揪心的事情。
如果有,那一定是她班上的学生,盛轩。
盛轩一年半之前才跟着他妈妈回到莱茵小镇。
当初,他们的回归一度让这个小镇沸腾了很久。
盛轩的妈妈盛念,一开始并不叫盛念,而是叫做苗苗,一个乡土气息浓重的名字。
但瑕不掩瑜,盛念的确是个美人儿。
只是,盛念自小眼界高,瞧不小镇里或附近的年轻男人,她期望外面车水马龙的大城市,终于在十八岁考试失利后,面对积极帮她安排相亲的父母,直接选择留书出走。
盛念出走后,也的确风光了两年,一身富贵,吃好的穿好的,出入还有轿车代步,每次回来带给父母和亲戚的东西,都是最好的,于是,一年一次的回家,变成了她炫耀的机会。
当时不知羡煞了多少人。
眼红的人数不过来,所有人都在猜测盛念发达了,连带着盛家父母也鸡犬升天。
好景不长,在盛念二十五岁那年,很长时间没回来的她,带回来一个三岁的孩子,就是盛轩。
盛念的故事,说穿了不过又是一盆狗血,秦意摇了摇头,拜金女遇上负心汉,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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