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线的,对吧!还有还有,昨天晚上,那也算的对吧。你看咱们在一起都经历这么多了,你怎么狠心一转头,就说不认识我了呢。我真伤心,我伤心死了。呜呜呜,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伟大的光明之神啊,你听我说,这个男人啊,好狠心啊,他居然……”
尼克越说越带感,已经成功进入了“被负心汉狠心抛弃”的演戏模式。野狼不怕他动手,就怕他这么没完没了的吵,吵得他头都疼了。
“行了,别演了,我送你一趟就是。”野狼打断尼克的激情表演,“你要去哪里。”
“回家。”上一刻还凄惨伤心的尼克,瞬间大变脸,笑得那叫一个阳光明媚,“一个晚上没回去,小缇娜肯定担心死我了。”
“小缇娜?”野狼听过这个名字。第一见面的时候,尼克也是说,怕小缇娜会因为他晚归而担心。
“是的,我可爱的小缇娜,她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尼克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温柔的表情,片刻,忽然竖起眉毛瞪着野狼说,“嘿!你那是什么眼神,我可提前警告你,不准对她出手!她可是我唯一的妹妹,你要是敢动她一根汗毛的话,我哪怕拼着不要自己的命,也会杀掉你的!所以别胡思乱想了。”
是谁刚刚还说大家都是朋友来着,这才几句话,你就要和我拼命了。野狼翻了个白眼,不再理他,重新回到驾驶座上,然后愣住了——不知何时,阿斯蒙蒂斯居然占据了他的位置。
驾驶位太窄了,只能同时坐一个人,所以野狼叫他走开。但阿斯蒙蒂斯非但没有走开,反而仰头坏笑,然后重重拍了拍自己的大腿。那意思再明确不过。
野狼表情不明地低头看着他:“你想让我坐在你的腿上?”声音已经结冰。
阿斯蒙蒂斯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反而欢心雀跃的朝他张开双臂,等着野狼坐下后,好能够抱着他。
野狼简直受够了这两个不靠谱的家伙。“你给我滚下去!”他直接抬脚,用力把阿斯蒙蒂斯给狠狠踹了下去。
他的动作看上去凶狠,但速度其实放得很慢。阿斯蒙蒂斯果然躲开了,不过也因此下了马车,站到了泥土上。
野狼双手抓着缰绳,准备启动马车,但一声沙哑的呐喊,却生生逼得他的手停在半空中。
其实,阿斯蒙蒂斯并没有发出声音来,但野狼还是听到了。不但听到了,心还蓦地绞痛了一下。
他想起了被火炭烫坏的喉咙。
野狼放下缰绳,沉默片刻,扭头对阿斯蒙蒂斯说:“你过来”。
阿斯蒙蒂斯没从他的脸上读出任何表情,乖乖走过去了,却没想到竟然被野狼捧起了脸颊,不由愣住。
“张开嘴巴,让我看看。”野狼双手托起他的脸颊,让他仰天抬起头来。
阿斯蒙蒂斯深深地看了野狼一眼,然后张开嘴巴。
野狼没看出点什么究竟来,不得不叫他“嘴巴再张大一点”。
二人的距离不知不觉中变得很近。阿斯蒙蒂斯看着越凑越近的少年,野狼满脸严肃认真,但阿斯蒙蒂斯却心不在焉地数着野狼的睫毛。
野狼不是游医,没办法做出专业的判断。可是,初步看上去,阿斯蒙蒂斯的喉咙既不肿,也没有伤痕,完全没看出任何被烫伤过的痕迹。似乎,他的喉咙已经自己愈合了。
野狼不知道为什么阿斯蒙蒂斯发不出声音来,眉头越皱越深,一时陷入了学术探究的钻牛角尖状态。他嫌阿斯蒙蒂斯嘴巴张得太小,看不清楚,忍不住把手指伸进他的嘴里,调整了一下角度,好看得更加清楚一点。
阿斯蒙蒂斯完全随他去,乖乖的张开嘴巴,任由他的手指在自己的嘴里瞎捣鼓。但当野狼准备抽出手指时,他却忽然闭上嘴巴,咬着野狼的手指笑了起来。
野狼愣住,阿斯蒙蒂斯笑得眉眼弯弯。野狼皱眉,再次用力抽手指,但阿斯蒙蒂斯却调皮地摇了摇头,野狼被咬着的手也跟着摇了摇。
野狼额头上的青筋顿时暴了起来,“松手!”他生气地用力一抽,咦?手指居然抽出来了。
趁着野狼惊讶的一刹那,阿斯蒙蒂斯抓住机会,双手用力撑着马车,倾身吻了上去。
今早没能偷到的一吻,他终于得手了。
虽然是亲在脸颊上。
阿斯蒙蒂斯咧嘴无声的笑了起来。
野狼条件反射地一巴掌甩了过来。
又是清脆响亮的一声“啪”。
没多久,一个高大的身影垂头丧气地钻进了车厢,左半边脸已经高高肿起。这一次,野狼可是一点儿都没留情。阿斯蒙蒂斯的动作太快,他根本一点防备都没有,居然有些……被吓到了。
尼克发现了新的巴掌印,拖长音调地“嗳——?”了好长一声,顿时忘了全身的疲倦,兴奋的坐了起来:“弟弟弟弟,快告诉我,你干什么坏事啦?”他伸长脖子凑到阿斯蒙蒂斯跟前,满脸的求八卦。
别瞎叫,谁是你弟弟!阿斯蒙蒂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只可惜口不能言,没办法把心里的想法讲出来。
尼克还在叽叽喳喳,他懒得搭理尼克,扭头,看向右侧的车窗。
这半边的车门是好的,透过中间的彩绘玻璃,能够看到外面的场景。
大卫堡的生活从晚上才开始,此时是中午,所以路上的人很少,不少门窗都关得严严实实,一只大肥猫趴在路边打瞌睡,脑袋靠着一盆开的很明媚的黄花。
从这个角度看出去的大卫堡,竟与寻常的城镇并无太大区别。
阿斯蒙蒂斯仰望天空,那一片自由的蓝天,中间却隔着图案烂俗的彩绘玻璃。玻璃上,神祗散发着万丈光芒,低头朝信徒们露出慈祥的表情。
阿斯蒙蒂斯面无表情地盯着玻璃上的白胡子老头儿,半响,他厌恶地皱了皱眉,拉上了窗帘。
窗帘隔绝了街道上的景色,身后,一队都城守卫队的士兵从巷道里冒出来。
领队的手里抓着一幅画像,用脚狠狠踹开了客栈紧闭的门,身后的士兵们冲了进去。
片刻,安静的客栈发出了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不少熟睡的人被吵醒,尖叫和喊骂不绝于耳。
“大清早的,肯定又是守备队的人在发神经。”尼克懒洋洋地软倒在座位上,打了个哈欠,“这些没人性的吸血虫,非得把我们折腾成干尸吗。迟早有一天,我要离开这里。”他反复抚摸着脖子上的烙印。
野狼用力挥了一下鞭子,马车加速向前,将声音抛在脑后。
在他们离开后没多久,扰民的士兵们重新回到了门口,朝队长摇了摇头。队长点头,整理队形,然后朝下一家走去。
整齐的士兵踏在石板路上,发出铿锵的声音,盔甲在阳光下熠熠发光。
当他们离开后,客栈里的人才战战兢兢地冒出头来。紧接着他们发现了贴在门上的两张通缉令,惊呼之下全都围在了那张画像边。
“哎呀,看上去好年轻,没想到居然那么厉害,敢暗杀韦恩队长。”
“吝啬鬼这次可是大出血啊,居然悬赏一个金币!这是要发啊。”
“这头长翅膀的怪物更贵,两个金币!不过,看上去很凶残的样子,我觉得还是人类好对付一点。”
“你们看,这里居然还放了一沓同样的通缉令。”
“给我一份,说不定我能遇到他大赚一笔呢……”
“我也要,我也要……”
人们纷纷开始争抢起通缉令来,客栈门前顿时乱成一团。
阳光照射在门上,一左一右,野狼和阿斯蒙蒂斯像门神一样,冷漠地注视着底下疯抢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