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的腰条件反射一避,却不料反而主动投怀松抱,撞在了守在背后的阿斯蒙蒂斯身上。
野狼怔了一怔,困惑的抬起头来,结果刚好撞进阿斯蒙蒂斯的眼里。
阿斯蒙蒂斯低头,笔直地注视着野狼的眼睛。
这甜得几乎要溢出蜜的宠溺……
这甜得叫人牙疼胃疼浑身都疼的温柔……
真他妈的要命!
阿斯蒙蒂斯竟然在这种危机四伏的地方,在完全不合时宜的情况下,朝野狼散发出了粉红色的浪漫气泡。那双深情的红眼睛,把野狼看得……居然有些尴尬,下意识地想要避开。
野狼并不知道,自己的脸已经红了。
只不过野狼迅速就反应过来,直觉认为阿斯蒙蒂斯在瞎捣乱。
这个不分场合,随时随地都在犯蠢的笨蛋!
只会捣乱!
警告你,就算你觉得很无聊,也不准再随便添乱了!明白了吗!?给我严肃一点!
野狼愤怒的用手肘推开阿斯蒙蒂斯,警告地瞪了他一眼,然后生气的移开了视线。
而阿斯蒙蒂斯的心情,则突然变得格外的晴朗起来,就连讨厌的摩莱尔似乎也不那么烦人了。
此时,摩莱尔已经变着花样将小男孩骂了个遍,但无论如何,故事还得继续下去。
曾祖父想要活捉小男孩当种马,但小男孩却一心想要曾祖父死,曾祖父只好忍痛割爱,暂时忘掉用小男孩繁衍出最强军队的打算,向手下下达了死要见尸的命令。
三百勇士大战石奴兵始祖的故事,若是平常,野狼应该会对战斗的具体过程颇感兴趣,毕竟,战斗人士总是会被血所吸引。并且,摩莱尔也非常卖力地将这段惨烈的单面屠杀,描述的惊心动魄。
但事实上,野狼竟然听得恍恍惚惚,只觉得战斗的过程很无聊,敌人都是大白菜,小男孩手起刀落,手起刀落,手起刀落。
虽然摩莱尔已经尽量美化自己,但当年的真相还是很容易就猜到了——小男孩不是被杀死的,而是被车轮战累死的。
野狼听得不由心中称奇,对传说中的苏格耐尔部落也产生了好奇。要知道,小男孩刚复活就能够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那么如果给他一点时间,让他的身体恢复过来,故事的结局是不是就会改写呢?
同样的疑惑,摩莱尔的曾祖父也想到了。被远古种族的超强战斗力所吸引的他,死里逃生之后,居然非但没有远离危险的冰坟场,反而为之着了迷,失了魂。
一想到失之交臂的最强军队,曾祖父就捶腿叹息,懊悔连连。而他的人生,也从那一天开始,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他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富二代,变成了醉心人体试验的疯子。
“我这么说或许对曾祖父有些不尊重,但家族之所以没落到如今的地步,罪魁祸首,就是曾祖父。为了唤醒沉睡中的苏格耐尔,他把我们攒了几个世纪的钱全都败光了。”
摩莱尔的手朝下花了一大圈,示意脚下的众多冰坑:“你看看,你看看,这么多的坑,就是曾祖父干的‘好事’。”
野狼早就在奇怪这些冰坑了:“他是想要把冰里的千年尸体挖出来,试图复活他们吗?”
毕竟,这里是远古的战场遗迹。若此处气候没有发生剧烈变化的话,冰湖也从未融化过的话,那么,冰坟场里埋着更多苏格耐尔的遗体,并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一点也没错!”摩莱尔赞叹片刻,然后继续说了下去,“冰坟场里,九成以上的尸体,都被曾祖父给挖走做研究了。可问题的关键是,这些冰尸看上去栩栩如生,但实际上却已经经历了几千年的时间。所以,当保护尸体的寒冰融化时,尸体也跟着一起腐烂融化了。
祖父花大价钱,弄来了当时最厉害的炼金术师、见多识广的老佣兵、知识渊博的大学士、拥有魔力的光明教主……几乎倾家荡产,就是想要再复活一个苏格耐尔部落的战士。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解决冰尸腐化的问题,更别提复活了。”
确实,时间是一个不可跨越的大难题。那么,摩莱尔领主的曾祖父究竟又是如何战神时间的呢?虽然不知道方法,但从结论上来说,他已经成功地复制出了与苏格耐尔极其相似的种族——石奴兵。
野狼沉思片刻,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是不是方向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