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晓将装饭的饭盒扣好,放进已经装了一保温杯排骨汤和两个小饭盒菜的布袋中,然后换好衣服简单地画了个眉毛涂了唇膏,将皮筋取下,对着镜子拢了拢长发,这才提着东西打算出门。
“啧,用我给你的袋子装饭菜,还化妆……”刘晨若这时候嘴里叼着一根橘子口味的棒棒糖,身上穿着一套棉质的纯白长裙,抱着手臂倚靠着她卧室的门框,上下看了眼莫晓,视线自她做的布袋移到莫晓珊瑚色的唇上,面容古怪地扭曲了下。
恋爱中的女人,都要变成这样吗……想想她以前那个闺蜜莫晓,高岭之花,天天宅在房间码字跟小龙女似的不食人间烟火。现在,啧。
莫晓被刘晨若这不冷不热的吐槽,忍不住面上一抽,咳咳,“不是你给我装东西用的吗?装饭盒而已,没弄脏。”
避重就轻将自己打扮不打扮的问题避开。
刘晨若也不拆穿,拔出嘴里的棒棒糖,只挑眉,粉唇微启,“虽然对于你去见宋言修还要打扮感到无语,但是嘛……我听徐杰西说,宋氏可有不少小妖精寻思着爬上总裁的床。”她再打量了下,最后下了结论。“所以,我不介意你这个正室穿再靓丽点去杀杀小妖精们的气焰。恩,就我给你买的那条酒红色A字裙,去换。”
说完再度含着棒棒糖。
莫晓不由面色一抽,她只是觉得自己应该拾掇下再去他公司,但不至于……那条酒红色裙子,额,有些过于性感了吧==
“还是算了吧……”她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这套简单方便的装扮,声音低了下去。
刘晨若只是挑眉望着她笑,意思不言而喻。
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不得不说,刘晨若虽然不是很喜欢打扮,但是她在穿着上,以及眼光,都是很独到的,至少比莫晓在行。
所以等她看到穿着及膝酒红A字短裙的莫晓出来后,眉梢微抬,似乎对自己的眼光很是满意,但视线下移,随即就拧着眉头,沉声道,“鞋子,换那双黑色高跟。”
莫晓脚上居然还套着那双小白鞋!这么多年了还带着森女风,真是让她操碎心。
拗不过刘晨若,莫晓只得乖乖按照吩咐又换了鞋子,而后刘晨若看向她的眼睛里总算没有嫌弃的成分,“恩,改天带你去换个发型,万恶的齐刘海……走吧。”她不忍多看地从莫晓那衬得巴掌大的脸更娇俏却也显得有些稚嫩的刘海上移走她宝贵的视线,挥挥手示意对方可以麻溜地走了。
莫晓撇了下嘴角,高中的时候某人留了三年的齐刘海,最后上了大学就开始深恶痛绝,甚至对自己的刘海也嫌弃上了。她摸了摸门帘一样的刘海,如释重负地出门了。
照例是打车过去,自从经济上宽裕后,莫晓对于其他还好,就是出行这点,十分宽容,因为长相问题,她以前不是没有在公交车和地铁上遇到表态色狼什么的。所以她出门基本都是打车。
当然,太晚或太偏僻,她都不会选择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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