骤然间楚欢想起一个细节,欧名森倒地的时候,上半身虽然瘫软无力,但下半身,腿胯之间,明显带着支撑,也就是说,如果楚欢不去扶,欧名森也不会摔得太惨,这是人体的本能反应,而一个临近昏厥的人绝对做不到这一点。
楚欢练拳,先练的就是手眼身法,这几样花去了他六七年的时间,对人体的每一个反应都了如指掌,刚才一时慌乱没想到这点,现在想来,除非欧老头是把练拳练到本能上的高手,否则只有一个解释,这老头在演戏!
“死老头,你他妈的骗我!”楚欢大叫,同时撇开两只脚,一阵风似的跑了起来,试图追上那辆绝尘而去的轿车,可是听到他的叫声后,那车明显提高了一个档速,仿佛受惊兔子一样快速逸去,而楚欢呢,只在后车窗见到了欧名森那张精神熠熠的老脸。
眼见着追之不及,楚欢只好停住脚步,想着刚才发生的奇妙事情,气愤之余,生出许多好笑来,欧老头这戏演得逼真,跟真死了一样,不会是中央戏剧学院毕竟的科班出身吧?
而把有堂堂新京地王之称的欧名森逼得像小丑一样诈死,倒是让楚欢觉得自己有些恶劣了。
可楚欢觉得这事没完,他看着空荡荡的马路,说:“我呸!欧老头,咱们没完!”
这时,身后一群人呼啦啦围了过来,穿得全是黑色制服,肩膀上的金盾标志代表着他们是金盾安保的警卫们。
楚欢回头冲他们笑笑:“嘿,兄弟们,已经下班了吧?不用这么认真吧?”
又冲过一个光着膀子只穿内裤的年轻人,指着楚欢大叫:“就是他打晕我又扒了我的衣服!”
顿时一群保安抽出随身携带的橡胶警棍,不怀好意的把楚欢围了起来。
“告诉你们,我心情正不爽,你们别惹我。”楚欢呲着牙,挑畔似的说。
“我操……”最近的那个,正想口吐脏话的保安被楚欢一拳砸在脸上,血沫横飞。
楚欢的这个动作直接惹起了一场斗殴,先是几十人围打一个,半个小时后又变成了一个人追杀几十个,那场面真叫一个‘棍棒与拳头齐飞,鼻血共残霞一色’,最终在无数人体堆成的山包上,只有一个人巍峨站立。
“我警告过你们的。”楚欢擦了擦拳头上的血,露出大魔王式的笑容,却牵动了嘴角的伤势,一阵刺痛让他直皱眉头。
就算是练精巅峰的高手,也不能保证在几十对一的混战中毫发无伤,毕竟打群架与单人决斗有着本质意义上的不同,同时,楚欢不想出人命,没用新近领悟出的‘劲’,所以对方只是皮肉伤。
夕阳下,楚欢摇摇晃晃的走在公路上,和煦阳光照耀他一身破衣褴褛,真有几分流氓风范。
将近午夜。
上下共三十八层的名森酒店依旧灯火辉煌,只要你踏入这间酒店,那么就会有工作人员向你奉上灿烂微笑,笑容中永远都不会有哪怕任何一点疲惫,那是名森员工守则的第一条:永远微笑。
只有当他们脱下工作服,变成了一个普通人,微笑背后的疲惫才会显露出来。
午夜九点半,下班时间,名森酒店的员工通道里涌出一群女孩子,万铃是其中之一,虽然连续十个小时的工作让她疲惫不堪,但当酒店前石阶上坐着那个人影映入她的眼睛时,她还是陡然精神一振,有些欣喜,有些惊讶,说不清的种种情绪涌上心头。
“嘿,美女。”楚欢吊儿郎当的向万铃打招呼。
“你竟然就这么厚颜无耻的出现了?”万铃上下打量着楚欢,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他们之前算是吵架了吧?这家伙竟然没有一点愧疚么?再看他,虽然衣服是崭新的,不过嘴唇的淤清还是那么明显,又去打架了吧?这家伙就不能安安份份的哪怕一天?
“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嘛,我当然要时刻想着报答,走,我请你吃大餐去。”楚欢上前想挽住万铃的手,却被无情的打开。
“少来!”万铃横眉冷对,“上次差点吃出人命来,快说,这次你又想怎样?”
“我有个计划,发财的计划。”楚欢偷偷摸摸的说。
“你是打算抢劫啊?还是绑架啊?”万铃是讽刺,可下一秒钟出现在楚欢脸上的表情,让她哭笑不得。
楚欢满脸惊讶的说:“你怎么知道?”
万铃只觉得胸中一口怨气冲上头顶,她声音高了起来:“你竟然真的找我陪你去抢劫!”
“嘘!”楚欢急忙比划出噤声手势,左右看看,做贼似的,又低声说:“不是抢劫,是绑架,错了,也不是绑架……”
越解释越乱,万铃那双勾魂夺魄的丹凤眼几乎射出刀子,要把楚欢捅个肠穿肚烂,因为这家伙太过份了,不但不回报救命恩人,反而要拖她一起下水去做犯法勾当,简直是无耻至极!
同一时间,新京市含金量最高的住宅区之一,锦绣天地。
这里的地价要以十万每平方来计算,远远超过一般市民消费水准的房价让这里成为高尚与富贵的代名词,住在这里的,有百分之五十是来自香港、台湾以及西方的移民,公寓面积从五百到八百平方不等,也就是说,你要支付五百到一千万美金,才能获得一套住房。
如此之高昂的房价,也代表着非常优秀的服务,占地一百公顷的复合楼盘毗邻着一个湖,内设一个体育馆,包括羽毛球、篮球、排球、室内攀岩、健身房、高尔夫球模拟器、桌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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