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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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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这老头,真是法盲啊  这队长都讲这么清楚了,他还在这撒起泼来了”!

    “就是啊,这不纯纯闹事吗”!

    “就是啊,见过盲的,没见过这么盲的,刚刚队长的法律算是白讲了”。

    “哎,兄弟,不能这么说,至少咱们也学到一点”。

    治安司队长见状,刚想说什么,林泽开口道,“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按照相关情节予以处罚。’但你在经相关人员劝阻后并未停止,所以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再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由于你对我的餐饮名誉权进行损害,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治安司队长听到林泽的话,很震惊,看着林泽,突然发现好像很眼熟,“请问,您是林泽林先生吗?”

    林泽愣了一下,“是我。”

    队长惊喜,“林先生,久仰久仰!”

    “不敢当不敢当”。

    “林先生,我姓陈名安”。

    “陈队长,您好您好”!

    “林先生客气了,没想到林先生这么懂法啊”!

    “陈队长言笑了,只是略懂罢了”。

    “哈哈哈,林先生太谦虚了”。

    随即又看向了地上懵逼的大爷,“现在我以你扰乱社会治安罪,依法对你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带走!”

    [叮,恭喜宿主完成任务,奖励已发放。]

    接着,大爷便被带走了。“林先生,我们先走了。”

    “再见”!

    “再见”!

    接着林泽看向苏茉等人,看着她们懵逼的眼神,笑道:“怎么了?”

    “林泽,你那一串法律条文是怎么从你嘴里说出来的啊”?

    林泽笑了笑,“只是看过有关法律罢了”。

    她们点了点头,“好吧”。

    随后,林泽把钱给付上之后,便对她们说道:“我们走吧!”

    “好”!几人同时说道。

    随后伊玲她们开着车回到了南海大学,而林泽带着苏茉回到了天水云间。

    苏茉对林泽说道:“我先睡觉去了,太困了!”

    林泽看了看苏茉,“好,快去吧!”

    这时,林泽接到了一通电话,“请问,是林先生吗?”

    “是我,签合同是吧”。

    “是的林先生,我是皇城酒店负责人李明德,请问您什么时候有时间”?

    “明天中午,你定吧”。

    “好的林先生,明天中午那就皇城酒店320包厢”。

    “没问题”。

    挂掉电话后,看了看时间十一点半了,这时,林泽阴笑道:“让你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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