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那不就是有钱人的打手吗?”
“大哥,看场子打架可不同,一个弄不好就会出事儿。到时候关进局子里面,咱们可没有关系捞出来。”
“大哥,那种地方咱们去合适吗?”
黄毛的话,立刻引起了一群人的反感。说到底,这些还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对于金钱的渴望远不及对洒脱的追求。
“有什么不合适的,不当打手咱们还能干什么?开买卖,咱们有本钱么?做工,你会啥?木工、电工还是铆焊工?
不愿意去的可不去,我也不勉强。反正今后,有财咱们大伙一起发,有钱咱们兄弟一起花。”如果是几个月前,岳峰可能和他们一样,骨子里面带着股骄傲。
可广州几个月,让他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人间冷暖。也让他认识到,钱这东西是多么的有用。为了钱,当打手有什么了不起。好歹也比骑着摩托车,在大街上抢女人皮包要好。
一想起池塘里那具泡了三天的尸体,岳峰肚子里就翻江倒海。他再也不愿意为了钱去干那样的事情,要赚钱,要赚大钱。
李浩一个退伍兵可以,自己一定也可以。
从昨天晚上岳峰就下定决心,一定要闯出个模样来,让姐姐她们也像崇拜李浩一样崇拜自己。
李浩还不知道,自己的第一桶金让岳峰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偏移。
“大哥,我妈说等我中专毕业了,让我去他们单位上班。”
“峰哥,我爸让我去学车,我家准备给我买辆出租车开。”
“大哥,我爸让我去学修车。”
“峰哥!我家里……!”
果然,在几个少年的心里,还是有些小骄傲。他们不愿意去那些地方当打手!在他们心里,崇敬的是行侠仗义的大侠,而不是那些夹着包搂着小秘的大款。
大概有一半人,不准备跟着岳峰去看场子,这让岳峰有些小小的失落。
“行!我岳峰不强求,今后咱们还是兄弟,只要有事儿告诉,肯定到!”几个兄弟的退出,并没有击垮岳峰的发财梦。
反而,让岳峰的发财梦变得更加炽热起来。
你们现在不跟着老子,等老子发财了,让你们后悔去。岳峰心里想着,端起酒杯虚敬了一杯,仰头一饮而尽。
这一杯酒后,因为走的路不同。大家慢慢的开始疏远,这年月又没有方便的通讯工具,最终岳峰和几个兄弟越走越远,直到多年后的那个下午。
喝了一会儿酒,几个退出的兄弟找了借口离开。只剩下大成子和几个人跟着岳峰,这几个人并不是喜欢去看场子,而是他们更加注重兄弟义气。
认为峰哥想要干啥,咱就跟着干啥!
喝酒喝到下午四点多钟,大成子打了几个电话。然后带着岳峰去了一家叫做奥斯陆的歌厅,歌厅在南城菜市场附近。歌厅里面有好多小姐,平时也干一点儿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
这年头,不带些这东西,根本赚不到钱。在滨海小城,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四点多钟,歌厅已经开门却还没有客人。一般来说,客人都是晚饭喝过酒之后,才会来歌厅这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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