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的第一线,与正在轰鸣而来的骑兵之间只隔了为数不多的炮灰——等到禁卫军就位,奥德加又这样大声吼道。
长枪阵,这就是相当传统的做法了,自从亚历山大大帝之后,长枪阵几乎就成了每支军队的标准配置,但是想用好长枪,也不是那么简单。
马格努斯为禁卫军所配的是三米长枪——这几乎就是普通木头能伸长的极限,倘若再用六米超长枪,那就必须要用铁皮加固,至于十米三人枪,没有专业训练,这个实在是用不来。
但是即使是三米长枪,没有一定的训练也是根本就拿不稳的。
而奥德加,他便想了一个简易做法:让士兵们把长枪斜插在地上,这样,借助大地来将长枪稳固,士兵只需要让长枪别倒就行。
不过,即使是这样,站在第一排的禁卫军也死定了。
即使是他们每个人都身穿锁子甲,而且还内衬了两层皮甲也是一样。
因为冲击力,即使是表面没有受伤,撞击的冲击力也会把他们的五脏六腑全部搅成粉末。
然后,说不出是什么样的声音,就像是铁锤遇见了闷鼓,下一刻,骑兵与禁卫军相撞。
一瞬间,尸体横飞。
插在地上的长枪完美的履行了它的任务,即使是在高速作用下被挤压破碎,枪头依旧顽强的贯穿了骑兵的身躯,来了个透心凉。但是主人阵亡了,飞驰而来的战马却没有那么容易就停下来,足有三百公斤重的庞大身躯连停顿都没有停顿,泰山压顶一般在人群中横冲直撞。
一命换一命,很公平。
但是两边的统帅都不这样想。
布列塔尼公爵的眼睛都红了,五十名骑兵,五十名平均培养时间长达十四年的骑兵,竟然只能一比一的换掉对面低贱的步兵的性命?
开什么玩笑!
另一面,奥德加也很心痛,那禁卫军,从英格兰伴随着他流浪而来,又接受了艰苦的训练,是他手中唯一一支可以完全信任的力量,就这么损失了一小半;而且还有他们身上穿的昂贵的锁子甲……
诶,等等,赢了之后锁子甲还是可以回收的。
这么一想,奥德加又没那么心痛了。
但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对面好像确实没有埋伏……”
不能怪布列塔尼公爵这么想,五十名骑兵,在这个时代的人眼中就相当于五十辆坦克,试想一下,亲眼看着五十辆坦克全速、疯狂的向你碾压过来,这种情况下,谁还会选择隐藏实力?
胆子小一点的就直接被吓哭了好吗!
更何况马格努斯,在布列塔尼公爵的印象当中就是一个亡国王子,一个连家都被抢走的倒霉蛋,有所轻视和偏见,也是在所难免的。
而且,现在的情况也由不得他再犹豫。
布列塔尼公爵那些不甚重视的炮灰,之前他们被昌西大团长诈败诱走,被分散,随后就被集中了优势兵力的马格努斯一方分割围歼,就这么一会,战场上的形式已经开始骤变。
倘若是再犹豫下去,等拖住了敌人的炮灰全灭,就算是骑兵作战再英勇,也不可能冲破严阵以待的另一方。
布列塔尼公爵几乎都能看见胜利女神那个****在朝自己轻蔑的摇头,然后准备转身走到敌人那边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布列塔尼公爵决定必须要做些什么。
他转身,回头,然后看着那些正注视着自己,希望自己能够做些什么的骑兵。
深吸一口气。
“我的战士们!你们都看见了!敌人想杀了我们!敌人已经杀了我们!你们说,我们要这么办?!”
现场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这并不是尴尬,而是每个人心中都已经有了答案,不需要鼓舞,不需要动员,他们只需要命令。
“那么,就让我们走过去,杀了他们。”
布列塔尼公爵说着,然后再次重复了一遍:
“就让我们走过去,杀了他们,再对着他们的尸骨讲:看清楚了,我们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