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盟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巡办发〔2024〕1号
关于开展第一轮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各企事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确保教育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经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决定在津门市组织开展第一轮教育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育督导工作旨在全面检查和评估津门市教育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教育系统改进工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督导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其他相关教育机构。
三、
1. 教育政策执行情况;
2. 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3. 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
4. 学生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实施情况;
5. 教育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6. 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状况;
7. 教育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应用;
8. 教育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五、督导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预计将持续至 2024 年 8 月底。具体时间表将另行通知。
六、成立由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的教育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导工作。
七、1. 津门市委要重视重视再重视,组织组织再组织,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
2. 参与督导的工作人员要遵守遵守再遵守,公正公正再公正,客观客观再客观地开展工作;
3. 被督导单位要配合配合再配合,如实如实再如实,提供提供再提供所需材料和信息。
八、津门市委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工作,积极主动地为其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物质保障,以确保整个督导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这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与资源等方面,以便督导组能够顺利完成任务。同时,津门市委还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督导组的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此外,还要加强对督导组的支持力度,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督导组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请津门市委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确保第一轮教育督导工作能够真正取得实际成效。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推动津门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希望津门市委能够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这项重要工作中来,共同开创教育事业新局面。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x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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