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厮当即毙命。
这句话宛如魔咒,一整晚都在苏莫天脑中循环播放。
接下去该怎么办?去偷秘籍,当然是必死无疑。
不去偷?他又会被昨天的黑衣人干掉。
在木板床上翻来覆去的了半天,直到不慎摔在地上,苏莫天才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摆脱“炮灰”命运的办法。
说起来这个办法非常俗,简单概括就是五个字——抱主角大腿。
没错,在某点流爽文中,小说中最大的赢家当然是主角,好基友的《苍穹傲天》自然也是如此,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除了主角外,主角的妹子、朋友、下属等等也属于人生赢家系列,总之一句话,跟着主角有肉吃。
想通了这一点,苏莫天顿时觉得生活重新充满了希望,黎苍这位主角现在正是最落魄的时候,如果他这时候递上友谊之手,就是主角的患难之交,想起小说中主角总是大方的分给好友各种丹药秘籍,苏莫天终于咧开了嘴。
幸运的是,他是那本名叫《苍穹傲天》的小说的第一位读者,并且本着友爱互助的精神,他仔仔细细的读了一遍——好吧,只是开头,顺便挑出了几个错别字。
记得主角黎苍第二章便出场了,并且自己这位理工科出身的好基友,几乎把自己能记得的所有形容词统统用了上去,花费了打量的心思,才塑造了一位英俊帅气的主角。
根据小说中的描写,黎苍黑发黑瞳——这条信息完全没用,因为小说中只要不是修魔或者服用了什么灵药,都是黑发黑瞳,只不过同样是黑发黑瞳,到了主角这里,便是飘逸的黑发、深邃而富有魔力的眼眸了。
苏莫天认为好基友那几个形容词实在太贫乏了,但是这不妨碍他找到主角的决心。
因为刚开始主角受到黎府其他人的排斥,待遇和地位相当恶劣——这些都是传统道路,所以他住的地方也很偏僻,从而方便了苏莫天,不仅轻易打听到了地点,并且那里还离下人聚居的地方非常近。
按着打听到的方向走了一会儿,正当苏莫天有些担忧是不是走错路时,眼前出现了一个小院。
这小院面积不大,和印象中精巧的苏州园林不同,只种了几株不知名的低矮植物,呈现出荒凉颓败的景象。
但是苏莫天却再也挪不动脚步了。
小院中有一位正在舞剑的年轻人。
他穿着白色的长衫,及腰的黑发被松松的扎成一束,仅仅只是侧脸,就能断定这位白皙的美青年得到了造物主特别的宠爱。
伴随着凛冽的剑光,英俊的年轻人辗转腾挪,一刹那间,黑与白,动与静,组成了最完美的画面。
明明只是一个荒芜的小院,但是在苏莫天眼中,舞剑的年轻人仿佛置身于壮丽的绝景中。
美人如玉,剑气如虹。
苏莫天脑中不自觉的冒出这八个字,呆呆的站在原地,脑中眼中只剩下那飞舞的身影。
而年轻人也发现了这位盯着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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