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夜,早已驱散了还属于黄昏时的暮霭。
只留下无尽的寂寥与黑暗。
夜很深了,兴许再过一刻就是黎明。
白土城外废弃驿站,残留了些许灯光,给这黑夜平添了些,不合时宜的‘喧哗’。
王途鸟靠在驿站外的一块斑驳石碑上,静静的看着一个身影,缓缓穿过黑暗,走来。
是一个男人,算不得年轻,更算不得英俊潇洒的男人。
他身材敦实,平淡无奇的面容在这驿站残留的泛黄灯光下,愈发显得平凡。
他很普通,很普通,普通到他如果出现在农家菜地里,哪怕不用扛着锄头,背着尿桶,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依旧是一脸朴素老农相。
他咧嘴一笑,有些憨厚很自然的浮现在脸上。
王途鸟并没有回应,依旧用清冷的眼神看着他。
他依旧是他。
哪怕由王道剑转为诡道剑,依旧没有将这种与生俱来的憨厚,丢弃。
兴许,与他年龄和身份都不相符的憨厚,已深入骨髓,想丢都丢不了。
他曾告诉过王途鸟,他其实不想练剑,他只想去种地,去种好多好多的落地花生和甜玉米。
那时候,刚入剑子行列,剑道一途如日中天的王途鸟,却信他。
很信。
因为很多话从何六指嘴里说出来,王途鸟都不觉得突兀,因为何六指从小就只会说实话。
哪怕先前在第一楼下,被圆灯寺小活佛圆寂小和尚,用大佛手轻描淡写便夹碎了两条,他引以为傲的青龙气劲时,他也从未有过半点泄气的意思。
只是说:输了便输了,又不是搏命,更不是输了婆娘,以后赢不回来便赢不回来。
他天资聪颖,生而剑子,但他并不执拗,并不骄傲,也很老实,个性平平。
那时,圆寂小和尚开口说如果是搏命,那他们两胜负难说。
他却实诚的告诉小活佛,假如自己剑练好了那就练好了,练不好了,那他还可以去种地,找个婆娘生一堆娃,。
兴许当时圆寂小和尚不懂更不理解,这个剑道上注定要登顶的男人,怎的可以这样小家子气魄。
可终究是有人会懂的,不管愿不愿意懂,她都很懂。
王途鸟记得,他喜欢吃花生,盐水煮花生,如果自己再配上一碟香油猪耳、一碗玉米大骨汤和腌制的脆萝卜,他能三天都像个小孩子一样笑得合不拢嘴。
他,就是何六指。
剑道魁首‘第一楼’,年轻一辈中的剑道魁首!
兴许只有他握着剑,心里想着剑的时候,他才是何六指。
这个注定要一肩挑剑道的男人,其实也可以很平凡。
……
何六指穿着一身粗布麻衣,一双猪皮靴,右手拎着一支橘树枝,嘴里衔着一根干枯的狗尾巴草,缓缓走近。
“来了?”王途鸟语气冰冷,身子依旧靠在驿站外那块斑驳石碑上,丝毫没有站直身子的意思。
“嘿嘿。”酷似老农的何六指干笑一声,摸摸索索的走到斑驳石碑旁,一屁股坐了下来,靠在石碑上。脱下那双猪皮靴子,放到鼻子边闻了闻,不知是闻到了什么味儿,思考了一下,又皱着眉头穿上了。
琢磨着,猪皮靴子穿着的天数不会少,他脚又还很会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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