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字之人,大多爱干净,注重条理跟整洁,文房四宝更是备受文人重视跟珍爱。
宋叶这一手沾墨的粗鲁手法,直接就被在场的文人给判了死刑。
其实想想也对,书法是长年累月才能积攒出来的功底,宋叶在孟子恒手底下才学习了两个月,恐怕连磨墨都做不好。看来这比试,也是少年的一时意气,做不得真。
这般想着,在场众人对这场比试的期待值也就降低了许多,也有些漫不经心地没有那么专注。
可当宋叶狼毫笔一挥,第一笔下去的时候,场上却突然有人惊呼出声,“快看。”
被这一声惊醒,众人的目光又不约而同望了过去,目光落在少年纤细的皓腕上,又见到她手底下徐徐铺展开来的白纸黑字,忍不住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是……”便是连身侧的孟子恒都忍不住发出了惊叹,目光灼灼,不敢错过狼毫笔每一处停顿跟勾勒。
少年穿着一件长袖T恤,背脊挺得笔直,皓腕纤细却隐隐带着刚劲的力道,狼毫笔握在手中大开大合,张狂肆意,竟是让人忽略了并不算正式的装扮,仿佛看到醉仙酒后狂态,泼墨挥洒的美感。
而随着少年的腕间翻动,手底下一笔一划字迹逐渐显现出来,其字狂放多变,点画连绵成片,犹如水中蛟龙肆意遨游,又似林间仙鹤振翅高飞,看似随意毫无章法,却油然有一股气势从纸上喷薄而出,让闻者觉得触目惊心,心神俱颤。
没错,这就是狂草。
直到连绵起伏的笔锋豪迈画下最后一笔,少年指尖一收一弹,径直将狼毫甩在了墨砚上,墨点纷飞,溅落在宣纸之上,与这满幅的张狂字迹相映成趣,更显肆意潇洒。
再也没有人敢说宋叶不珍惜墨砚,举止粗俗,在他们看来,这才是狂草的最高意境所在。
“好字,好一幅绝世狂草!”不消任何人的点评,在场众人都忍不住惊声赞叹了起来,三三两两脚步紧凑地围过来,对桌面上这一张狂草字迹膜拜不已。
书法研习的字体虽说是各有千秋,百花齐放,可经过数千年的岁月变迁,现在书法毛笔字上边,狂草的字体习练的人是越来越少,且能做到这样出众的更加是凤毛麟角。
所以宋叶这一张毛笔字,完全是物以稀为贵,瞬间将隔壁小朋友秒得渣渣都没剩下。
这时候,连孟老爷子都忍不住走了过来,左看右看,细细品味一番之后,才满意又肯定地点着头,“不错,不错,现在年轻人能有这样笔力的,实属罕见,而且行文自成一格,说是大家都不为过了。子恒啊,你这位同学若是有兴趣,可以多请来家里坐坐,书房里还有许多狂草字帖,应该对他有所帮助。”
老爷子人虽然心思深沉,为了家族基业有些不折手段,但同时他也是惜才爱才的人,对于有天分的后生晚辈,实际上并不排斥。
有了孟老爷子的亲口认定,就算是白家人想辩驳什么,也找不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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