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一来, 唐家几人,尤其是两个老人,愈发紧张了。
李曼青暗叹口气,明明丢钱的是他们, 受害者紧张个啥, 该紧张的是那缺德鬼才对啊!
来的是两个年轻同志, 见他们战战兢兢, 倒还耐心安慰了几句。
“叔叔阿姨别怕,招待所报警说你们钱丢了, 能不能好好跟我们说一说, 具体怎么回事?”
两老对视一眼, 最终还是老爷子站出来, 从钱藏在哪儿, 藏了多少,一共几张, 什么面值的, 什么时候藏的,什么时候发现不见的……一五一十都说了。
七百块,这数目可不小了,已经构成刑事案件【1】,两人一听, 就让他们上派出所做笔录。
没见过世面的老太太一听要去派出所, 以为一去派出所就是要坐牢, 当场就腿软了。
“这……这个, 我们不想坐牢……还是自己找吧,不麻烦同志了。”
李曼青:“……”
“妈,你别多想了,警察同志的意思是让你和我爸去做笔录,提供线索,咱们是受害者,安心等着警察同志给咱们主持公道就行啦。”
反倒是平时不声不响的公公稳得住,主动提出跟警察去,让老婆子留在招待所等消息,母女几个也好有个照应。
李曼青可还要去“提供线索”呢,怎么能不去。她把孩子交给婆婆和丰梅,跟着警察来到楼下。
老板娘的访客登记本拿出来,从他们住进来后到天黑前的访客只有五个,准确的说应该是四个,因为有两条记录是同一个人。
“喏,你们房里有客人来过,说是你家亲戚,我这儿都有登记呢。”老板娘指着登记本上“罗有秀”三个字,后头还写着房号207。
“怎么就一口咬定是我们招待所的问题呢,说不定是什么人进来了……”她意有所指。
李曼青都想为她鼓掌了。
但唐德旺有点迟疑:“这是我家侄子,应该不是他。”倒不是他有多相信罗有秀,而是他就只在他们房里待了半小时,老人家一直眼睛没眨的在旁呢,有秀就是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偷钱。
警察本来还怀疑熟人作案,现在一听就在两老眼皮子底下呢,他们就把注意力转到剩下那四条记录上去。
李曼青急了,别错过这条线索啊,可不能让他逃之夭夭!
情急之下她也来不及多想,眼睛下意识的往下看,就见最后一条记录上,字迹颇为眼熟,来访者名字叫“刘能”。
刘能……她在哪里听过,或者见过。
这字迹……何止是有点眼熟!虽然她跟罗有秀能用得上“写字”这项技能的时候不多,但她因为在乎他,所以连带着对他的笔迹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刘能”肯定就是罗有秀!
绝对是那厮王八蛋!
她想起来了,以前听他跟狐朋狗友吹牛时,有人曾这么叫过他。因为那人是外省人,说的普通话,她当时听得一清二楚,就是这两个字。
应该是他“行走江湖”的化名。
“诶,等等,这名字……我好像在哪儿听过,爸,你们以前是不是丢过两百块钱?”她急中生智强行带出他的劣迹来。
唐德旺一愣,儿媳妇怎么知道那两百块的事?
那都十年前的事了,如果不是今天“故事重演”他一时半会儿都还想不起来。当时老婆子被气病,家里谁都不敢再提这茬,小两口结婚后也怕儿媳妇多想,家里不可能有人跟她说。
李曼青倒是不在意,那年代的议亲,又不是自由恋爱,唐丰年估计连人家女孩子的面都没见过几次。退一步说,就是自由恋爱的又能怎样,谁还没个前男友前女友啊?跟她的斑斑劣迹比起来,唐丰年简直是一张白纸。
想到自己做的错事,她只觉良心不安。自己对不住他太多。
“我记得,好像是前年什么时候吧,有一次跟丰年上街,听见有人说什么‘刘能那臭小子拿了唐家两百块钱’的事……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如果是同一个人,那很有可能是惯犯了。俩警察开始重视起来,问她:“是什么时候的事?”
李曼青“冥思苦想”,最终还是摇摇头:“我也不记得了,印象中……好像是前年吧,我也没听说家里丢钱的事,我家孩子爸也没说过。”
警察又问老爷子,以前那次是什么时候丢的钱,丢了多少……李曼青装作恍然大悟才知道那回事的模样。
老板娘觉着自家洗清嫌疑的最佳时机来了,赶紧插嘴:“我就说,肯定不是我们店的问题,你们一家是招了什么人啊,被小偷从村里惦记到这儿来……回去好好问问你们家那个亲戚,有没有见到熟人跟来……算了,他怕也是不清楚,二三十岁的人连自个儿名字都不会写,还我替他写的呢!”
李曼青心头一动,哟,看不出来,罗有秀还会掩人耳目混淆视听啊。
他以为只要自己不在真名下写字,人家就不能做笔迹对比,就牵扯不到他身上来了?
可惜,李曼青上辈子对他实在是太了解了。有时候比对她自己还了解得多。
他想要隐藏踪迹,她偏要让他暴露在太阳下!
“啥?表哥不会写字?不可能!老板娘你别胡说。”李曼青“惊诧”极了,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说的,她又问唐德旺:“爸,她说表哥不会写字,这怎么可能,以前村里谁家办事,他都争着给人家写礼金簿子呢。”
凡是写礼金簿子的,都能额外的多得两包好烟,吃酒席也能跟喇叭匠单独吃一桌,还是上好的席面。
老爷子也跟着点头。
这倒是,快三十的人了,婚不结,整天跟着些什么人在外头打工,哪家一办红白事,他比谁都积极……本来写礼金簿子这种事,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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