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有多么逍遥快活。而你,快照照镜子看看你现在是副什么德行!”穿着黑夹克的女人说着,将几张抓拍的
照片摆在了冯灿的面前。
这些照片都是上次慈善会上的抓拍,摄像头下,林知晚身姿绰约温婉,很是漂亮。无论是粗看还是细看,她骨子里都透着股与众不同的清贵。
冯灿看着这些照片,眼睛瞪大,似乎陷入了震惊之中。
“她现在,真的过的这么好…”“何止啊,在上次的慈善会上,还有权贵花了八亿拍下了一套珠宝送给你女儿呢。瞧瞧,你女儿身价多高,多值钱啊!再看看你,过的都是什么狗日子?”黑夹克女子言语
讥讽,激的冯灿不禁攥紧了手中的照片。
照片里的林知晚笑起来非常的端庄大方,就好像一轮皎月。可也正是这样的笑容,生生的刺痛了她的眼!
谁过的好,都不能是林知晚过的好啊…
“她不配得到这些!”冯灿几乎是红着眼眶吼出了这句话。
她就应该和她一起,烂在最辛苦的生活之中。这辈子,她都不应该像这样笑!
黑夹克女人看出她眼底的嫉恨,满意的勾唇,“我们大小姐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想来借你的手。给你的宝贝女儿提个醒。”
冯灿闻言,原本激动的心情渐渐冷静了下来,“大小姐想让我怎么做?”
黑夹克女人看她这么愿意配合,微微挑眉,“很简单,你只要…”
深夜,小小的烧烤摊里,却酿着些不好的兆头。
翌日,林知晚即将从公司下班,临行前,办公室的同事们提议来场聚餐。最近他们部门完成了几笔大单子,业绩非常漂亮,所以主管提议趁此机会来庆祝。
林知晚本不想去,但架不住周围人的热情,也只能答应。
众人来到了君临海岸,订了一个包厢。“这次我们能顺利完成北美的订单,多亏了知晚啊。讲真话,我们在商场混了这么久,晚晚绝对是我见过最有潜力的!”一位喜欢炒起气氛的男同事说着,看向林知晚的眼
神都晶亮晶亮的。
旁边的人见了,直接伸胳膊怼了怼对方的胸膛,“一边去,‘晚晚’也是你叫的?”
“…叫叫怎么了?”他觉得自己很冤枉。
干什么干什么,不能追还不能叫了?
这是个什么世道,舔狗不配拥有爱情吗?
林知晚闻言,有些失笑,“称呼无所谓,你们叫着习惯就可以。”
听听,这是多么善解人意的话啊~
李焱听了,不作声,只是看了眼对面的林知晚。
自从上次他看见林知晚和顾暮白同乘一辆车后,他就知道自己十之八九是失恋了。
但是失恋是一回事,意难平又是另一回事了。
他不难理解林知晚选择顾暮白的原因,毕竟后者是自己的BOSS,论家世,论外貌论能力,放眼整个C城有几个能打的?照理说,他应该输的心服口服。但是…